學長六月拍了婚紗照
店家是愛國東路的婚紗店
包套下訂是學長跟他老婆逛婚紗展訂的
因為後來耳聞我拍過很多次藝術照
又懂攝影
一開始只是問我能否去幫側拍
後來把訂單傳給我
我一看昏倒
整個被坑
他們後來拍攝前聽我的建議又談了兩次
但還是救不回來
外加學長好人心態不讓我出面談(為此他老婆非常火大)
我只好安慰成果好就好
結果不但拍攝當天不爽(但未到爆炸點)
連到挑片日看到照片
在場挑片的所有人(新人 我男友 新人的表姐&表姐夫)以及看過側拍照的新人家人
都說側拍照比較好看=_="
雖然得到新人許可可以代為寫心得文
但看版友之前有人說寫抱怨文被店家告
那我到底是該寫不寫???
我沒錢跟婚紗公司打官司阿~~~
但的確是很不滿意
到底可不可以寫店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