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簡易板規,發言前一定要看喔!

作者: moboo (我是陳米布)   2006-08-30 12:28:59
歡迎大家來到系學會、學生會的看板:)
發言前一定要看喔,發言之後視同已經同意板規!!
以下有幾點希望大家能遵守,良好的禮貌和討論風氣是本板最重要的事情( ̄︶ ̄)
1.請維持良好語氣
不管您是要發言,還是要詢問,請注意語氣:勿酸他人,勿口出惡言!
由板主"主觀判定"直接警告作為勸導,如果勸導不聽過於嚴重就會水桶喔!
對板主判決質疑者請先行寫信來喔,原則上以輕鬆為主,如果有火藥味,
也請板友們幫忙打圓場,不要讓場面鬧僵:)
如果不認同板主的判決,也請虛心接受其他板友的建議,謹慎發言~
2.請遵守文章類別發言,板主可砍除過度非關學會廣告等資訊:
1.問題 2.系會 3.學會 4.活動 5.資訊 6.推薦 7.徵求 8.自介
問題:供板友發問用
系會:供討論"系學會事務"
學會:供討論"院學會/學生會/學自會/學聯會/學生活動中心....等學生代表組織事務"
活動:供板友提供活動宣傳與活動討論使用
資訊:板友提供各式資訊使用(如學校規定/校園規定/新聞/統計資料)
推薦:板友與廠商提供活動相關資料使用(資訊項目禁止廣告)
徵求:徵求活動合辦資源,各學會聯絡方式,但私人聯絡方式除ID外請勿公佈於板上
自介:自我介紹
請大家遵守喔,同樣合法的文章可能會因為類別而造成板規判斷的不同
請注意使用:)
另外本板除板主外禁止使用公告。
3.本板禁止惡性洗板,一文多貼,純粹廣告文(內容過於制式廣告)
板主會用警告提醒板友影響版面或者是討論秩序,水桶視情節長短,
未警告之情形下最多水桶三天。
第一次最長以二週為限,累犯以一個月起跳。
但"註冊日期不滿二週"或"劣文達三篇"以上者可能會視情況加重情節喔!
但這已經是很嚴重的情形了才會違法。
如有執法過當情形,請直接向板主提起申訴。
祝大家討論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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