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前輩新年好,
小弟最近計畫調整家中客廳為視聽空間,
https://i.imgur.com/IdHkt7W.jpg
空間高寬長各是 2.63m 3.00m 6.34m, 喇叭器材擺在短邊(3m處)
依照"最低駐波黃金比例"原則,其中有一組比例是 1 : 1.14 : 1.39
運氣不錯客廳的高寬比例剛好差不多是 1:1.14,
但長度是高度的 2.41 倍,剩餘的部分打算隔開做餐桌用餐區。
想請問:
1. 是否一定要在 1.39 這個比例處建造一面實牆或高櫃隔開剩餘的空間?
2. 或是只要聆聽位置後方不要緊貼牆面,做擴散處理即可?
拜讀過劉漢盛總編的"音響空間十五要" 似乎並沒有強調這個部分的處理,
只提到可用二次餘數板做擴散,並沒有說到聆聽位置後面長度比例的限制等。
再請指點,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