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654013 (敝姓淵)
2018-02-16 03:05:36※ [本文轉錄自 BigSanchung 看板 #1QXPr1Dk ]
作者: stinkyemma (emma) 看板: BigSanchung
標題: [情報] 撿到一隻玄鳳
時間: Thu Feb 15 22:46:22 2018
https://i.imgur.com/sH3MeKW.jpg
https://i.imgur.com/uJMvosS.jpg
今天早上我爸在幸福水漾公園帶狗散
步的時候 這隻玄鳳鸚鵡就飛到我爸肩
膀上死不走 就跟著一起回家了www 牠
非常乖巧而且很習慣待在人的肩膀上
應該是有人養的 如果有三重版友們走
失了文鳳鸚鵡 再站內我
作者:
vicke (らんせんせん)
2017-02-15 23:20:00好可愛~~
作者:
sdbb (幫我泡杯卡布奇諾)
2017-02-16 00:48:00推好心,可以轉ptt鳥板喔aves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7-02-16 01:04:00好可愛喔 ~
對不起>< 不太會用ptt 不知道怎麼轉鳥版 可以請版友幫我轉錄嗎~ 非常感謝
作者: orangeo12 (菜neco) 2018-02-16 09:51:00
是我家寶貝 已私訊了QQ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8-02-16 10:40:00
樓上XD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8-02-16 11:41:00恭喜恭喜
作者: orangeo12 (菜neco) 2018-02-16 13:42:00
鳥寶沒有接到 又飛走了在拜託鄉民幫我注音注音......注意注意......QQ
作者: orangeo12 (菜neco) 2018-02-16 13:59:00
沒有回家我心碎了
作者:
tim8333 (悠閒。)
2018-02-16 14:04:00未看先猜帶鳥出來跟主人面交的時候,又沒用小箱子裝著或用繩子鍊著兩次飛走套路感覺都一樣 祝橘子好運QAQ 鳥鳥好可憐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8-02-16 16:50:00………
作者:
piedtw (夢幻泡影)
2018-02-16 16:57:00快回家啊QQ
作者: orangeo12 (菜neco) 2018-02-16 19:39:00
本人直接再次聲明我連鳥一眼都沒看到 不是接了又走丟我比任何人心急 要嘴砲的話不如來幫忙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8-02-16 20:06:00
檢討自己都來不及了 還理直氣壯說人嘴砲要求網友協助?你以為大家欠你喔?
作者: orangeo12 (菜neco) 2018-02-16 20:18:00
我自己會檢討自己 但沒必要在那邊說什麼鳥不見活該網友沒有欠我沒錯 鳥一開始就是我們弄不見的我要登門去接對方沒有同意 結果對方帶出來又搞丟了這種心情你們懂嗎
作者:
tim8333 (悠閒。)
2018-02-16 20:48:00吵也沒用 鳥也不會回家雙方都停下吧撿到的原po再讓鳥飛走一定愧疚 主人也很心急 吵架也是徒勞
作者:
re2718 (re2718)
2018-02-17 03:15:00推文沒有人說"鳥不見活該"這種意思吧。大家都是出於關心鳥才留言,誰會希望鳥飛失。主人爆氣黑人問號欸
可以理解失主的心情,一急很容易有情緒上來,辛苦妳了。
作者:
tim8333 (悠閒。)
2018-02-17 10:15:00他是在ptt三重版被人罵活該也給其它養鳥的一個警惕 就算家裡的人也要警惕 鳥帶出去一定要關著或扣繩主人的家人跟撿到鳥的人都犯了帶出家門沒把鳥關著或用繩子的錯 就算鳥寶再乖再黏人也是會亂飛 以為鳥寶黏人沒問題 完全失去戒心結論就是 就算再乖也要鍊繩子 沒腳環建議買個小外出籠
不覺得不給人家接然後帶出去又飛走有點可疑?有沒有侵占的可能?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8-02-18 16:15:00
沒有不給鳥主接啊 只是不讓你上他家門 約在外面而已 要我我也不會給陌生人地址 讓陌生人上家門 撿到的人要想佔有從一開始上不會上網張貼消息好嗎這有什麼好侵占的 玄鳳一隻幾百塊錢 鳥店多的是
作者:
piedtw (夢幻泡影)
2018-02-18 19:13:00我家玄走失時,出去找也有兩戶人不讓我進去,可是玄在他們頂樓,他們自己去頂樓看就又飛走,後來還是靠自己抓回來如果第一戶人家沒拒絕我,一小時內就找到了因為是社區,房子都一樣,我也很直接說我住哪但一般人都不可能相信你真的有走失鳥
別人幫你是好心,不幫你也沒有欠你,說到底主人一開始不要粗心把鳥搞丟根本不會有那麼多事,不懂有什麼好抱怨的
作者:
k732 (明日天晴)
2018-02-19 09:35:00別人只是不想人陌生人知道住家地址,被失主說成讓人容易誤會是故意不還的感覺,真感覺真差
作者:
annshop (ann)
2018-02-20 17:59:00哈哈 不忍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