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嘉義的義德寺隨意放生的行為
其實等同於棄養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
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罰則:
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
法規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27
所以像嘉義的警察局報案
成案後由嘉義的地檢署起訴
最後到嘉義地方法院審理
義德寺有很高的機率會被罰緩
由於棄養上百隻寵物鳥
應該會罰不少錢
不知板上有沒有住在嘉義的大大
可以到當地的警察局報案?
因為小弟人在台北
報案的話會移轉到嘉義的派出所
程序會比較繁瑣........
看到這個影片,真的非常憤怒!!
但批評他們無法挽救已發生的事實
只能以現有的手段制裁他們
讓他們得到教訓
只能說,出家人每天誦經念佛
一點基本的常識都沒有,真的是佛也發火!
※ 引述《many12377 (cc)》之銘言:
: !!!徵 好心鳥友中途or認養!!!
: https://imgur.com/TQqFRBM
: https://bit.ly/2Jnvahw
: "目前不清楚還有多少在流浪,地點靠近義德寺。有人目擊樹上還有許多鳥,待救援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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