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飼養3隻小鸚,因故有意尋找領養者,後友人表示可以先幫我代養1-2週,讓我再思考
看看之後是接回還是找領養人。若有人有意願領養會讓我決定領養者。總之就是會先幫我
照顧1-2週看看小鳥們,這期間一方面也確定健康狀況。
於是5/24晚上交給友人照顧。5/25友人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賣掉2隻小鳥。一直到5/26晚
上才告知。我從未授權出售小鳥!
我想協尋昨天5/26,在竹北吉翔鴿園同時買「成鳥」紫羅蘭小鸚、綠色小鸚的買家。
我是小鳥的原主人,只想找回小鳥,請您看到文章後與我聯繫,謝謝!
#我願意以原價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