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飼養3隻小鸚,因故有意尋找領養者,後友人表示可以先幫我代養1-2週,讓我再思考
看看之後是接回還是找領養人。若有人有意願領養會讓我決定領養者。總之就是會先幫我
照顧1-2週看看小鳥們,這期間一方面也確定健康狀況。
於是5/24晚上交給友人照顧。5/25友人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賣掉2隻小鳥。一直到5/26晚
上才告知。我從未授權出售小鳥!
我想協尋昨天5/26,在竹北吉翔鴿園同時買「成鳥」紫羅蘭小鸚、綠色小鸚的買家。
我是小鳥的原主人,只想找回小鳥,請您看到文章後與我聯繫,謝謝!
#我願意以原價買回!
作者:
Susmeow (Sus101215)
2020-05-27 18:37:00隔天就直接賣掉??這根本預謀的吧真的欠告
有沒有考慮在地區性社團發文找,例如,我是竹北人之類的,也許找到的機率可以提高一些
幹超沒品的那個人!!您的友人 絕交吧這種為了錢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您萬一哪天變成親生小孩托這個友人代養,說不定他偷偷把您小孩以高額賣了
作者:
psabon (psabon)
2020-05-27 20:47:00去報案會受理,之前有個學姊出養學妹的寄養鳥鳥的例子,有報導的印象
作者:
hxmj (墨)
2020-05-27 21:55:00高調
作者:
shi21 (人蔘啊~)
2020-05-27 22:15:00高調 也太扯
作者:
togs (= =")
2020-05-28 08:43:00荒誕
作者:
edwinrw (言靈祝福)
2020-05-28 10:38:00這友人...
作者: evayen14 2020-05-28 13:24:00
高調
作者:
dickstar (To you)
2020-05-28 14:02:00會不會飛失,但是跟你說被買走呢?
作者:
sfzerox (SSDD)
2020-05-28 16:49:00絕交+報警
作者:
k44754 (9527)
2020-05-28 20:13:00民事糾紛侵佔啊,最多就互告寵物在法律上只是"財產",反正最多也是賠你錢而已啦~~不過你是可以報警主張這是詐欺啦反正要搞到人,最好就事弄到有"刑法"~反正刑法335跟338,自己選一個去用對啦 如何直接去警局,警察不鳥你可以用電話110報案,這種會有紀錄,不能吃案的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20-05-28 21:48:00報案+附近監視器找找看
作者: darbyjoun (亞伯) 2020-05-29 00:18:00
這朋友太雷請放生,恨死他都不過份
作者:
uuhjk12 (塵埃)
2020-05-29 07:29:00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趕快找回來,你不知道買成鳥回去的人是想幹嘛!尤其不是熟客搞不好根本不懂養鳥,先找回來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