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公共政策平台「開放鸚鵡認養」機關回應了

作者: sunblues (太陽藍)   2020-11-25 20:24:34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8de8e69f-adc3-4d12-9ba5-24d2f6dbc45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希望未開放認養鸚鵡的縣市能在公告期限後開放讓愛心民眾認養,以保障鸚鵡生命安全與
品質,而不是被當裝飾品與物品讓公家機構私下胡亂轉送特殊機構,鸚鵡是聰明的動物,
跟孩子一樣,需要陪伴 需要細心照料。會帶給飼主很多療瘉與歡樂。請不要賤踏鸚鵡的
生命。政府機關也需過濾飼主或固定回報飼養狀況
利益與影響
可讓喜歡鸚鵡的民眾飼養,也可減少收容所過多的動物,也讓鸚鵡多些找回原飼主機會
機關回應
回應日期:2020-11-25 回應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分析說明
109年10月8日本會以電話訪談方式聯繫提議者,釐清其訴求,簡述如下:
一、縣市政府人力有限且無鳥類收容空間,致民眾送交鸚鵡後無法獲得適當照護,各縣市
認領養方式不一且不易追蹤。
二、建議以公私協力模式,委託民間團體或愛鳥人士協助收容、認領養及追蹤認領養後飼
養狀況。
研商辦理情形
本會業於109年11月19日邀請提案人及各界專家代表召開本案座談會,討論議題如下:
一、 開放鸚鵡認養之執行現況及困境說明
二、 委託民間愛鳥團體與社團協助中途與照顧之可行性及配合方式。
參採情形
依據109年11月19日座談會會議,得出以下共識:
一、目前臺灣進口的鸚鵡尚屬人工繁殖個體,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
二、彙整有意願之與會團隊的連絡資訊,函予各縣市政府,促進公私協力合作,使鸚鵡
得到更好的福利跟照顧。並建議與會團隊可朝向成立具法人資格之民間團體努力,
俾利與政府機關穩定的合作。
後續推動規劃
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針對鸚鵡輸出入及源頭管制之規劃,提供說明資料予提案人。
(網站底下有逐字稿可以下載)
作者: twooneshuo (二一碩)   2020-11-25 22:26:00
作者: minichopper (Happy NewS Year)   2020-11-25 22:43:00
推,鼓勵開放認養前,也需要建立把關機制!
作者: a26848400 (請容我思考一下)   2020-11-25 22:44:00
所以又踢回給地方政府?
作者: regina76112 (regina)   2020-11-25 22:46:00
推,希望可以落實。
作者: ga86041 (Vetiver)   2020-11-25 23:23:00
推~
作者: loveoichi (π是除不盡的神秘!!)   2020-11-26 01:09:00
作者: lily108526 (月之束縛)   2020-11-26 06:23:00
一定丟給地方處理啦
作者: Rosmarin (不知道)   2020-11-26 14:15:00
那也要地方動保處有收容走失鸚鵡啊,像是高雄市動保處就沒有
作者: shuen1217 (Rebecca)   2020-11-26 14:35:00
感覺重點是要有法人(窗口)跟政府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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