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8080236-1.aspx
(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民用航空局在官網公告,旅客搭機不得攜帶超過2個行動電源,
也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
大陸民航局7日在官網發布政務公告指出,旅客搭機時,攜帶的行動電源必須是個人自用
;行動電源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裝在託運行李中。
另外,行動電源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無需航空公司批准;若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
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2個行動電源;超過160Wh的行
動電源是嚴禁攜帶的。
公告也指出,乘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充電,有啟動開關的行動電源,在飛行
過程中應關閉電源。1030808
(中央社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