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山難獲國賠 醫師:曾出手救人,現在不敢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5-06-08 13:03:58
山難獲國賠 醫師:曾出手救人,現在不敢了
2015-06-08 09:08:37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胡醫師在臉書上陳述過往救人的經驗。圖擷自胡方翔臉書
四年前中山醫學大學的學生張博崴攀爬南投白姑山,不幸山難身亡,日前一審判決國賠
266萬元,引發社會對於救人的議論。一名胡姓醫師在臉書上語重心長地表示:「曾經出
手救人,現在不敢了。」
胡姓醫師在臉書上陳述自己曾經是熱心的醫師,在高鐵和飛機上都曾對陌生人出手相救。
有一次在班機上遇到一名因呵欠打太大、下巴脫臼的乘客,本來嘗試徒手復位,後來改讓
患者服用安眠藥和普拿疼,10分鐘後就復原了。
狀況解決後,患者和機組員都來和胡醫師道謝,本以為事情圓滿落幕,但事後座艙長卻拿
著類似報案三聯單的東西來給胡醫師填,還要他留下名片、身份證字號等資料,讓他很不
舒服。這時他才驚覺因為這次有用藥,航空公司是怕如果出事或被客訴,才能找人替死。
這件事也讓胡醫師被太太唸了一頓,指責他只為了滿足自己的英雄感,但出手就有責任,
就像醫療糾紛,成功無賞,打破要賠,弄得不好搞不好把全家都賠進去。
胡醫師在臉書上PO出航空公司送的飛機模型照,自嘲這是「曾經莽撞留下的印記」,無奈
地說臺灣充滿奧客與究責文化,挺身而出最好三思,並且表示以後旅行中他不再洩漏身份
,對廣播將置之不聞,從山難判決賠償後心意更加堅定:「救人,不是義務。」
許多網友都表示能體諒胡醫師的處境,有人覺得航空公司把醫生當工具人,不太給予尊重
,還有人建議應該將急難救助者的責任立法排除,才能增加救人者的意願。還有人舉了自
己在國外餐廳救人的例子,沒被要求填單,反而全餐廳都為他鼓掌。但也有網友覺得冷漠
是因噎廢食的行為,認為多數被救的人仍會抱著感恩之心。
http://udn.com/news/story/2/952368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5-06-08 13:04:00
有機組人員可以答覆公司要求填三聯單的用意嗎?
作者: preprice (V)   2015-06-08 13:17:00
我覺得有給藥物留個資料應該是還好吧 不過要看那張到底用途
作者: vhygdih (ATJ)   2015-06-08 13:21:00
其實外國的航空公司如果有用藥也會要求留下名字, 尤其是處方藥物在西方國家的管制很嚴格,但 我覺得整件事情不是航空公司的問題.根本就是台灣法律跟法官智商....
作者: baldeagle (殺人不著痕跡)   2015-06-08 13:25:00
本來就不該救,救活頂多升艙等被感謝就不活就等著被拘留調查等賠錢,白痴才救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5-06-08 13:33:00
應該是溝通問題吧,畢竟這種動作不講清楚誰都不舒服組員如果當下有說明用途且表示會支援出手相助的醫師,或是事後有再說明,是不是就沒有這麼多猜忌了呢(呼叫長榮精實公關組樓上,畢竟你也不希望自己是那個沒人相救的冷漠受害者吧
作者: hitoma   2015-06-08 13:52:00
應該是不要救台灣人吧 wwww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8 14:09:00
應該是說不要救台灣法院管轄範圍內的人吧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5-06-08 14:15:00
另外,張博崴案判決文主要是指責「消防局指揮不力」所以國賠,消防局卻把第一線弟兄拖出來當砲灰還假情假意的說相挺。這點在討論時不可不分清楚
作者: pagedown (傳為佳話錦上添花)   2015-06-08 14:17:00
幹嘛救,機上不擺常備用藥然後好心拿出來還要被登記哪天還可能被告,頂多送你一架模型還沒聽過有升等的聽過整團內科醫生出國開會機上廣播醫生完全沒有人要出面,大家都要自保啊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5-06-08 14:19:00
可是消防局指揮不力 這其實也頗呵......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8 14:20:00
台灣的法律事立委立的;立委都是人民選的;只是被選出來的人的調調....大家心照不宣,無需進一步討論.
作者: dallasman (達拉斯小牛)   2015-06-08 15:04:00
國家賠償法是要公務員有疏失才賠償,要賠也該是林務局賠因為林務局沒有做好管制,讓張無腦上了山送了死,結果現在居然要消防單位出來倘,只能說台灣法官後腦有洞
作者: summerleaves (內湖全聯先生)   2015-06-08 15:24:00
prussian板友正解 第一線消防缺人裝備老舊結果消防局高官家裡還搜出金條... 這都上過新聞了法官的判決是依照法定職掌規範去判 不是閉著眼睛判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5-06-08 15:40:00
因為法條就這樣阿..有洞的是當初立法的...
作者: kasamewon (洨狗望)   2015-06-08 15:42:00
我也覺得混為一談 國賠其實是國家的行政程序上有問題如果他們真的要針對單一人員大可針對個人提告
作者: Vicky163099 (兔幾兔幾蹦)   2015-06-08 16:04:00
有發現這種漏洞就修法補缺啊,可惜我們的立委大大每個都很忙還沒幾個是專業的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5-06-08 16:18:00
話題先拉回來,有沒有航空公司的人來說明一下?說真的,醫師也是付錢買機票,不是免費的機上醫療人員,救人不是義務,奇摩子不好,又怕揪紛以後誰要出手相救?
作者: danic (好運旺旺來)   2015-06-08 16:27:00
補問一下 機上如果有需要緊急醫療的乘客 航空公司可以見死不救嗎 還是有法規規定必須立刻轉降就人一命 不救被告
作者: techih (Super)   2015-06-08 16:34:00
不救一定會被告呀 轉降太慢說不定都會被告呢
作者: junhang   2015-06-08 16:40:00
是不是現在要被救的人都要大喊"救我免責"別人才會幫???
作者: baldeagle (殺人不著痕跡)   2015-06-08 16:47:00
會告人的不是死人,是家屬,喊那句沒用
作者: ryanl ( )   2015-06-08 16:48:00
看來醫生也要隨身帶張免責聲明 若航空公司肯簽才能出手相助
作者: goat403 (克札維爾)   2015-06-08 16:57:00
德航的Doctor on board有替醫生保保險
作者: moola (何處是故鄉)   2015-06-08 16:58:00
醫護人員非值勤時間是免責的只是如果真被告 就算無起訴 光跑法院就很令人灰心的
作者: personify (Fuck you China)   2015-06-08 17:22:00
基本上兒子那種天氣自己入山,自己管不動還抱怨國家救援不力要賠償...只是想轉移自己的愧疚而已......我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救...如果當下我腦裡閃過我的家人
作者: Homeshadow (風裡的飛翔)   2015-06-08 17:31:00
大家顧好自己吧...
作者: ophpeter (peter)   2015-06-08 18:03:00
台灣人不值得醫生這樣付出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5-06-08 18:29:00
判決書有說了,消防法就是規定消防局有救護責任,並不是一句沒山訓沒裝備就可以撇清,沒有就要去生救護制度能量和當事人有沒有違規犯法沒啥關係。難道車禍違規救護車就不載? 不是吧.. 這判決其實是要消防局健全山岳救難制度而不是要消防員硬上或都找民間啊..消防員或民間照這判決根本沒有責任問題..醫師不想救的問題... 只能說長榮快出來消毒吧
作者: vf19c2w (打完收工)   2015-06-08 19:24:00
看文章是長榮航不想涉入旅客跟醫生救援之間的糾紛…
作者: WRD (旅行是我的神)   2015-06-08 19:35:00
我也填過那三聯單 覺得沒什麼不妥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5-06-08 20:39:00
這判決就像救護車如果早1分鐘到人就不會死,法官判駕駛駕駛疏失、車輛不好跑的不夠快,卻不管受傷致死原因機上這種狀況,航空公司應該要讓援助者免責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8 21:35:00
二三十年前一堆人大罵台灣人講情理法,情擺第一;現在變成一堆人大搞法理情,情擺最後法擺第一......
作者: Homeshadow (風裡的飛翔)   2015-06-08 21:36:00
法擺第一沒錯 但重點是法為什麼是這樣的?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6-08 21:36:00
什麼導之以政齊之以刑的......全人民選出der民意代婊們的吸望吧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15-06-09 02:18:00
樓上們都不先確認一下是什麼單子就high起來了。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6-09 07:42:00
醫師執行業務,診斷、給藥,讓保險公司出險也要證明吧後續醫療也得知道飛機上作了哪些處置和用藥啊
作者: volkyrie (三毛貓)   2015-06-09 08:59:00
簡單講了就是長榮溝通態度不好讓醫師覺得會有事被告用藥記錄一下,這真的還好相信胡醫師也能體諒但第一時間有好好說明嗎?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5-06-09 14:46:00
這不是執行業務 而是路人身份幫忙 差異很大!執行業務是要負過失責任的 機上環境人力物資都不足 記錄充其量只能作為交班備查 其它法律保險用途根本不可能有興趣可以去爬八卦板有多少人因為救助車禍反而被求償被告 只能說社會風氣如此就不要怪人們冷漠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5-06-09 19:03:00
這那能算執行業務,笑死人,飛機上又不是執業場所保險公司出險?難不成熱心醫師還要開立診斷証明?
作者: hohuihsin (落葉翻飛)   2015-06-10 01:56:00
推航空公司應說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