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去看飛安會的報告
(這篇錄音抄件中,居然連ICAO都會拼成ICARE,讓人對撰寫者的航空知識大打問號)
事情是
當天因為颱風剛走,但仍屬「危險天氣」
由於不斷有雨雲通過,因此風速與能見度上下擺盪
但是基本上風向都在200度左右,亦即20跑道正頂風,02跑道正尾風
02跑道有ILS,所以能見度下限是800公尺;
20跑道無精確性進場,只能目視,能見度下限1600公尺
由於天氣一直不佳,因此多架飛機都在空中盤旋等待降落
(他們起飛前就知道馬公天候不佳,但決定飛到待命區等候機會)
當天1829,立榮647與復興222相繼提出,申請使用02跑道進行順風起降,
塔台因此詢問空軍,但高勤官荊元武不同意,認為順風降落有危險,
並宣稱他接到的天氣報告,20跑道是可以使用的。
航管跟他說,這時候依據民航法,飛行員自己要為決定負責任
但荊還是堅持不許,最後還說「我這個人比較機車」
18時40分,天氣報告顯示,馬公機場上空能見度好轉(1600公尺)
立榮與復興因此分別於1843與1844申請轉用20跑道落地。
立榮於1858降落,復興則於1906墜毀。
復興在進場時,20跑道的決定高度是330呎,
亦即到此高度若無法目視跑道,就必須放棄降落
但當天復興222的兩名機師,卻一直把飛機下降到低於200呎,兩人還在努力找跑道
更沒有發現此時飛機已經向左偏離下滑道,達好幾百公尺之遙
換言之,跑道已經在他們的右前方,而非正前方
到機師決定重飛的時候,高度只剩下72呎,為時過晚
飛安會的報告中,歸咎事件原因,為「飛航操作」
至於塔台與空軍之間的溝通問題,僅列為「其他調查發現」
連風險因素(與本次事故並無直接關係的不安全事項)都不算
本次調查中的風險因素,還包括飛行員疲勞、復興的訓練考核不紮實等
如果認為這樣就叫「有責任」該起訴,復興航空當時的航務處幹部只怕都得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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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所謂「荊元武拖延十二分鐘」的說法,也是蓄意紮稻草人
抄件中的這場對話,是1837開始,但到1840,新一波氣象報告就宣布能見度達1600公尺
立榮與復興的機師隨即要求轉降20跑道
但是荊元武還是碎碎念了一段
你要說他囉唆雞婆,說他官僚,其實都OK
但檢察官或蘋果塑造的氛圍好像是「因為拖了這12分鐘,所以飛機等不下去就摔了」
這卻絕對不是事實
至於當時如果在1830時,亦即立榮647與復興222一提降02跑道,立刻就批准
以十分鐘後(1840)的氣象報告
(風向190度,風速13浬,陣風24浬;能見度1600公尺)
恐怕已經高於尾風降落的限度
得轉回機場北方,重新走20跑道進場
總而言之,荊元武反對讓航機以02跑道進場,並不影響事情的結果
(因為天候的轉變,最後還是要走20跑道)
他的問題或許是,當天馬公機場並無戰鬥機進駐,因此大可直接「請你們決定」
根本不必和航管碎碎念半天
另外蘋果的新聞裡還有「不具名飛安專家」宣稱,如果走02跑道
「最多只是衝出跑道」
我實在很想知道這個專家是哪兒來的!!??
問題在於,我們這個社會習慣於懶人包,
習慣於凡事都要最簡單、用膝蓋就能讀懂的回答
更習慣於把生活中遇到的事件,直接用我們的既定印象來函括套用
本案當中,檢察官是如此,媒體是如此,鄉民們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