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關的意思是「取消出境」,一般情況下也不可能搭上原班機了,
或許短期內、甚至以後都會成為重點觀察對象(在出入境管理留下污點)?
這是對其它人的保護,況且沒做虧心事也不必怕,
只是會攜帶行動電源上機的人還是一堆,託運的人一定也有,
粗心放行的地勤更是存在,
即使照著規定來攜帶,還是會有安全上的疑慮。
大家怎麼看這件事?難不成連手機都不能帶上飛機?
帶上飛機前把電都放完(也很難確保完全放完),會比較安全?
或者是在飛機上時不使用,手機也把電池拔下來?
因電子產品自燃而影響飛安的案例多嗎?因應的方式又該為何?
※ 引述《JAL96 (JAL96)》之銘言:
: 新聞來源:蘋果
: 新聞標題:帶行動電源上飛機 這些你必須知道
: 新聞內容:
: 昨晚一架威航飛往羽田班機班機,起飛後約30分鐘,因一名機上旅客攜帶的行動電源突然
: 冒煙,機組員依照正常作業程序撲滅後,機長基於飛安考量決定即刻返航桃園機場,該名
: 林姓男子於班機降落後,就被航警帶走訊問,訊問後遭退關處理。
: 民航局表示,該行動電源電源容量為40瓦特小時,符合民航局規定100瓦特小時以下規定
: ,為何會自燃仍待調查,但由於多數手機品牌行動電源和鋰電池都已在中國製造,即便是
: iPhone也是,因此無法規範禁止中國製行動電源上機,國際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 民航局指出,攜帶備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充電寶/移動電源)的限制,備用電池須個別
: 保護避免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
: ,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100瓦特小時以下之備用鋰電池雖無數量限制,但攜帶數量必
: 須合理及限個人使用。對於行動電源/充電寶本體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
: 帶。(突發中心黃仲明/桃園機場報導)
: 關於鋰電池之攜帶/鉛酸電池之規範
: (1) 攜帶備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充電寶/移動電源)的限制,備用電池須個別保護避免
: 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 中,不可
: 放置於託運行李中。100瓦特小時以下之備用鋰電池雖無數量限制,但攜帶數量必須合理
: 及限個人使用。對於行動電源/充電寶本體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 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
: (2)須經航空公司同意,備用鋰離子電池(含行動電源/充電寶)超過100瓦特-小時但
: 不超過160瓦特-小時(含),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 池上機,超過
: 160瓦特小時則禁止攜帶。下列物品內含鋰電池,每個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
: 手冊第3部分」,38.3節之每項試驗要求:裝有鋰電池 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
: 具有保全裝置之設備、可攜式電子醫療設備。
: (3)以鋰電池為動力來源的小型代步工具,如獨輪車、電動雙輪滑板、mini-Segway平衡
: 車和其他平衡滑板車,由於這些代步工具有起火之風險,本 公司一律禁止以手提或託運
: 方式運送。
: (4)含有鉛酸電池的產品-建議您請勿攜帶或託運任何使用鉛酸電池為電力之產品,在
: 經過機場安全檢查時有很高的可能性被阻擋(例:含有鉛酸電池之充電式LED燈、手電筒
: 及電蚊拍等)。攜帶任何以鉛酸電池為動力來源之醫療器材,請事先聯繫長榮航空訂位中
: 心。
: (5)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做為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如手錶、計算機、照相機
: 、手機、手提電腦及錄影機等。有關鋰電池最新的法規,請參考美國聯邦運輸署Safe
: Travel網頁。
: 新聞網址:http://goo.gl/oy4u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