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rfa (OZY)
2016-09-12 18:13:32http://udn.com/news/story/6/1956670
2016-09-12 17:39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
台印(印度)航空服務協定於今年9月12日簽署,雙方是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代表
田中光及駐台北印度─台北協會會長史達仁(Sridharan Madhusudhanan)代表簽署生效
,取代雙方前於2001年簽署的瞭解備忘錄。
民航局表示,這次新簽署的台印航空服務協定,提升由雙方代表處簽署,並比照國際航空
慣例,增加證照承認、航空安全等條款,提升協定的完整性。協定包含定義、授權、指定
及許可、撤銷或暫停、法律適用、證照承認、航空安全、航空保安、商業機會、合作行銷
協議、費率、諮商、爭端解決、終止與生效等共計24條。
不過,雙方的航班、航點與舊約內容相同,並沒有增加,主因是舊約的航班數並未用完。
民航局認為,協定的簽署,將可為政府及企業新南向政策增加利基,更有助台印雙方未來
空運關係發展奠定更好的基石,以利航空公司營運拓展,對於進一步加強台印間經貿合作
、文化交流及觀光發展均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