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打火機全拆解還算危險物品嗎?

作者: DCman (直流電)   2016-11-13 08:03:03
有一個zippo打火機打算之後從巴黎帶到捷克
問了捷克航空說是gasoline lighter不行帶
如果我油全放光、棉花取出來、火石跟彈簧拆掉
這樣還算危險物品嗎? 或是普通金屬製品? 連火都點不了只能空轉
作者: jcjohny888 (等一個人)   2016-11-13 08:20:00
航空公司說不能帶,問鄉民之後就可以帶了嗎?
作者: lajji (喇機)   2016-11-13 09:52:00
很多機場是只認外型的 你想試還是可以試啊 就是很大機率會被丟掉而已
作者: Alano (わかなXなな)   2016-11-13 09:54:00
認定的是機場安檢不是這裡別人或許可以也不代表你可以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6-11-13 09:55:00
槍全部分解之後就不是槍了嗎
作者: kock2468 (Boyce)   2016-11-13 12:01:00
推樓上
作者: ggyyhippo (跟著我~有肉吃~)   2016-11-13 13:39:00
航空公司說的算,他想丟你也沒輒更正 應該說是安檢
作者: IsMe5566 (是我56)   2016-11-13 13:43:00
其實去年去美國的時候有朋友不知道隨身行李夾縫太多到美國才發現一顆葡萄一支打火機…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1-13 16:08:00
美國可以帶一支打火機,只能放隨身行李/口袋,不能拖運但有限制必須是燃油式的,不能是torch lighter
作者: crocolebron (摳摳)   2016-11-13 20:29:00
油放光,打火石拆掉 至少台灣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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