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帶老媽拌麵,我有看一下成分都沒有肉
還有鳳梨酥,和一堆零食,都沒肉的
還有幫朋友帶一些書還有鍋子
這樣我海關申報表的第一面留在美國物品價值那一欄要填寫嗎?還是寫零
留在美國的東西不超過一百美金
那背面的申報欄是否就不用填寫
背面的申報欄位是什麼情況需要填寫
像我鍋子要留在美國,所以我需要背面填寫嗎?
我帶食物,需要填寫帶什麼食物嗎?
要填在那邊
我是高雄飛美國的,轉機兩次
先到日本再到芝加哥入境轉機到西雅圖
我到芝加哥必須先把行李領出來再掛一次對嗎?
掛完行李後是不是我要到哪裡都可以了
在飛機起飛前2小時回來就好
那我從西雅圖回台灣也是轉機到洛杉磯在到日本回台灣
是不是在西雅圖掛回台灣的行李是直達台灣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