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六月預計帶一顆6kg,直徑約18cm的球形紫晶洞,搭長榮飛巴黎。
因為貴貴的很怕摔壞,而且長榮網頁說貴重礦石不建議託運,所以想要手提。
因為我查民航局規定中有一個其他類,概括其他未列出的危險物品。
不知道是不是我金田一柯南看太多,覺得這一顆要拿來砸死人完全可以啊。
電影卡通漫畫裡都這樣演~
已經跟桃園安檢單位電話確認過這個ok,不算危險物品。
長榮0800客服讓我跟長榮桃機地勤確認,但是打好幾次地勤電話一直沒人接。
所以想請問板上各位,是不是這樣就可以了呢?
到時候放在包包或是登機箱就好。
加上包包跟隨身攜帶的物品重量可能會超過7kg一點,長榮會不會抓得很嚴呢?
還是最好另外包裝好,做好安檢不過回來託運的準備?
可是這樣超重應該要付超重費吧?
還是需要寄信給航警局局長信箱,取得他們回信表示這顆ok,到時候印出來帶去機場?
是說如果現場安全人員堅持這是危險物品,
局長信箱的回信也不會是局長本人回的,那這信有沒有用我也懷疑…
因為是很凶的親姊姊指定要帶的,長姊有命莫敢不從。QQ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