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 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 2017.6.3
[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0740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廿八年資歷的美商達美航空張姓女空服員,
四度被查獲未執行航班勤務,三年前一次飛機降落時,還在座椅上優閒看
以違反飛航安全且情節重大為由解僱。張女指控公司違法解僱,訴請復職,
並按月支付九萬多元薪水,高等法院認定達美航空解僱有理,昨判張女敗
訴。
張女自七十五年起擔任西北航空空服員,西北航空與達美航空合併後,她
九十九年起改任職達美航空,但達美航空指稱,張女狀況不斷,九十年、
九十八年受僱西北航空時,因故未執行勤務,遭公司發出警告函;受僱達
美航空後,又在一○二年、一○三年三月發生未執行航班勤務事件,公司
二度發出書面警告,告知「這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明示若未改善,
不排除終止勞動契約。
達美航空指出,一○三年十二月,張女在飛行勤務降落關鍵時刻,竟然坐
在椅子上看報紙,飛機下降前,也未依規定查看走道有無掉落物品、未查
看乘客是否繫好安全帶等清艙檢查,甚至旅客未全部下機,張女就早一步
離艙去買隱形眼鏡藥水,遭同機主管側錄為證。達美航空一○四年一月將
她解僱。
張女主張,縱使有違規情事,其情節並非重大,質疑公司解僱不合法,打
官司要求應給予復職,並按月支付她九萬多元薪水。
高等法院採信達美航空主張,認定航機起降期間是最重要的關鍵時刻,必
須做好飛安工作,張女無法改善其「疏忽」的工作態度,欠缺擔任空服員
對飛安認知及喪失確保飛安的基本態度,達美航空解僱有理,判張女敗訴,
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