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這幾天做了個夢
由於夢境太過真實
忍不住分享給大家
讓想進入該公司的板友們斟酌參考
此份契約內容包含
1.員工不得拒絕加班
(最近該公司離職人數大增 遇缺不補 達每個月加班上限46小時仍不得拒絕加班 許多人工
時都是每天12 Hrs起跳)
2.用少少的津貼(不包含在底薪 該公司的底薪以低的可憐聞名 該津貼計入本年度的年度
調薪)要求工會人員不得從事任何不利公司的行為
(連跟勞工局陳情加班時數超過都不行 這是要讓很吃體力與專注力的大家過勞死嗎)
以下為公文內容給大家參考
http://i.imgur.com/NIBuXp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