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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mpanies.caixin.com/2017-09-18/101146752.html
【財新網】(記者 黃榮)民航局已經修改了相關規定,並制定相應評估方式,允許航空公司根據評估結果在航班上使用特定型號的電子設備。9月1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飛標司副司長朱濤在接受財新記者提問時透露上述信息。
民航局日前對《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下稱《規則》)進行了第五次修訂。朱濤介紹,根據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發展趨勢和國際上的研究成果,此次修訂放寬了管理,允許航空公司為主體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新規定目前已通過交通部批准,預計將於2017年10月起施行。
這意味著民航局將是否允許航班上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權力下放給航空公司。「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會看到有更多的航班允許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朱濤說。
2016年2月修訂的《規則》要求,從飛機為開始飛行而關閉艙門時刻起,至結束飛行打開艙門時刻止,飛機上的乘員不得開啟和使用與航空器正常飛行無關的主動發射無線電信號的便攜式電子設備。這些電子設備包括:移動電話、對講機、遙控玩具和其他帶遙控裝置的電子設備;局方或者合格證持有人認定幹擾飛機安全運行的其他無線電發射裝置。
早前幾天,機載公眾通信聯盟秘書長秦岩也在9月14日舉辦的「2017中國機上互聯網高峰論壇」上釋放了類似信息。秦岩當時表示,目前在飛機上開放手機使用已經從民間呼籲逐步走向民航局決策,最遲將於2017年底開啟手機開放試點工作。
機載公眾通信聯盟是相關企事業單位自願聯合成立,以推動民用航空器環境中開展公眾通信業務為目的的非營利性技術組織,指導單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該聯盟會員單位包括航科院、國航、廈航、華夏航空、中國商飛、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鐵塔、中國移動、中國衛通、MCN等機載公眾通信領域的39家運營、製造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允許開放是大勢所趨,但是完全開放前需要完善相關制度和各部門的監管職責。」秦岩表示。
不過,當前機上互聯網等服務仍處於發展階段,還難以實現空地互聯。「推動飛機上使用手機對於機載互聯網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他說。
春秋航空新聞發言人張武安表示,新規於今年10月起生效,但並不意味著旅客就可以立即在飛機上使用手機。在此之前,各家航空公司還需要重新更新修訂公司手冊,完成民航局的評估,並向局方提交申請並得到其批准。樂觀估計,明年上半年新規定可以正式執行。
他同時指出,從各家外航看,有的公司規定飛機起降過程中要關閉手機。巡航過程中,有的公司還規定手機必須切換成飛行模式。「中國各航企的規定應該會比較一致,否則,各家公司規定不同容易引起旅客誤解。」張武安說。
張武安建議,即使飛機上許可使用手機,但在飛行途中,也一定要嚴格聽從機組人員發佈的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