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上新聞了很有趣
更新:
原po的票並非兩人同行特惠票,但的確是特價票一次購買兩張
但是單張就特價
另
官網說明為:
如果您的訂位紀錄已確實開票、提供各地聯絡電話/手機,
且依訂位航班日期依序搭乘各航班,就不必再於各航班起飛前辦理機位確認手續
如未依序搭乘原已訂妥之航班,且未於班機起飛前取消預訂之機位,
相關之續程及回程班機機位將被取消。
但原po本段航段,就我這部分我已經依照順序搭乘各航班
為什麼會被取消?
該取消的也應只有原po朋友的整段航程
如果友人從巴黎憑空出現,硬要開啟回程
那才應該叫無理取鬧
所以問題的重點應為,消費者必須主動知道長榮系統規定是以訂位代號做設定的嗎
而並非電子機票為基準
畢竟一開始票務中心就說明 是他們的疏失
並已經開啟原po的專案處理
航空公司:長榮航空
搭乘日期:法國時間 10/29早上11:20航班/BR88 往台北
事件: 無預警回程機票遭取消
原po與同行友人原訂一同前往巴黎,搭乘由香港出發經台北中轉至法國戴高樂機場航班
後友人因臨時出狀況直接no show
原po照常前往,但在回程航班出發前半夜(約莫凌晨1點)突然起疑為何沒有收到搭機通知
用訂票代碼或電子機票號碼查詢航班發現完全無法搜尋記錄
當下立刻請台灣朋友協助聯絡長榮航空訂位中心
花費數小時後總算在當地時間凌晨4點返還座位,
其間坐立難安想著難道要來去睡機場等機票??
訴求:
未經任何通知直接取消,經消費者主動察覺才坦承系統問題造成訂位取消
要求補償:回程升等或里程數補償
經過:
今日客訴中心回電,
承辦人員:因為同一訂位代號,其一no show所以取消為官網已經告知
原po主張:即便同一訂位代號,電子機票卻是獨立的,如果當下有此問題,
check-in的地勤人員卻僅替我更換為窗邊座位,並未告知此情況
另,電子機票是獨立情況下,為什麼是以訂位代號當作取消基準
若非主動察覺,若直接到機場現場地勤人員完全無法提供協助
(當地地勤主動告知其為operation部門,與訂票無關)
承辦人員:理解您的不滿,但無法補償
結論:
有問題的內部控制,沒有誠意的後續處理.
浪費時間的客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