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 蘋果日報 [新聞日期] 2018/02/22
[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222/1302017
中華航空公司2016年 6月間為解決空服員罷工風波,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
「外站津貼」達成協議,華航同意分階段將外站津貼調升為每小時4美元、5美元,
而且沒有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華航員工,不能享有這項調升待遇,也就是
「禁搭便車」條款,但華航過幾天又與內部工會達成協議,讓不是桃園市空服員職
業工會會員的華航員工,也享相同待遇。事後勞動部裁決認定華航這樣做構成《工
會法》禁止的「不當勞動行為」,最重可罰30萬元,華航不服提訟,但台北高等行
政法院今判決華航敗訴。
判決指出,會員多為華航空服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醞釀罷工時,華航工會曾開
記者會反對,表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動的罷工,不是華航工會主導,後來罷
工開始了,華航工會沒有動作,直到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華航簽訂調升外站津
貼的協議,華航工會才發聲明要求比照辦理,否則也要罷工,華航隨即答應華航工
會,甚至華航工會的會員,可以比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會員「早一天」調升津貼。
合議庭認為,華航工會沒有付出任何心力,卻坐享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辛苦努力
發動罷工,為會員爭取的待遇,導致有會員在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臉書網頁,表
達失望並打算退出該工會,華航新進員工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比例,也明
顯下降,可見華航違背「禁搭便車」條款,同意華航工會調升外站津貼,已明顯影
響、妨礙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組織與活動,因此勞動部認定華航構成不當勞動
行為,並無不當,今判決華航敗訴。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私人想法]
法院的判決理由寫得很明確,以公司治理的角度上用這樣的分化手法其實很難看,
但是華航工會的吃象更難看。
由於之前一些問題板眾給予相當多的幫忙,所以為了感謝,我提供一些小東西做為
回饋:
1.第20、40、60樓(不管推、噓、箭頭,重複ID不算),給予稅後 1,000P
2.到2018/02/23 15:00後第一個推的,我將寄送巴西特製鑰匙環一個
在此祝各位新年快樂,事業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