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新聞日期]2018-03-21 19:26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044183?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6-news
遠航總座李承仲:政府施政應考慮業者負擔
遠航總經理李承仲今(21)日表示,政府推行重大政策,應該事先要與業者作充分的溝通
,讓政策能夠符合實際的需要,也考慮到業者的負擔,這樣的政策才會具有可行性。
交通部擬修訂「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民航機機齡滿26年,民航局將不
會再發放適航證。如使用無效適航證飛行器,可處業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
元以下罰金。
遠航目前有八家飛機,扣除一架維修,若規定上路,將有四架無法飛行,因此該修法被視
為交通部衝著遠航而來。
遠航向交通部爭取三年的緩衝期,讓遠航有足夠的時間汰換舊機,建立新機隊,但交通部
之前規劃的緩衝期為一年,遠航認為一年的時間不可能建立新機隊。
李承仲今天受訪時指出,特別是當新政策相對於舊政策有重大的變動時,必須要給予業者
一段調整、調適的緩衝時間,以免業者受到政策急遽變動的重大衝擊,影響整體產業的健
全運作與發展,如果有必要,還應對業者提供適度的補貼,讓業者具備更大的誘因與更強
的力量,來配合政府推動新的政策。
李承仲強調,當前政府推動電動汽車與太陽能發電,就是採用這種做法,值得交通部及民
航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