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
之後要搬去加拿大,
所以會把多年來的所有飾品都帶過去,
其中包含鑽戒、婚戒、帶鑽石的項鍊等(大約共五六樣)+一個名牌包包
總共價值大概兩百萬台幣。
最大的問題是,
因為有收納的習慣,品牌的盒子、發票、保卡等都會放在一起帶去
甚至有些盒子緞帶也完好如初,很不像自用 XDD
若全都戴在身上感覺反而更顯眼,所以希望還是放在包包裡
想請問這樣若是申報會怎麼樣呢?
不太確定申報只是交張單子,
還是說要把所有飾品、保卡(價格)等拿出來做檢查,
也不確定申報是否會課稅 QQ
爬文看到有人提到申報可能會更麻煩、反而被懷疑是要賣之類的囧
希望大家能給予建議,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