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樓上,此文當然與本版有關係,一堆在機場工作的網友都會碰到證照合法性問題這是兩個概念:1.證件是否適用?證件是公文書,損毀或遺失後無效2.持證人是否可以入境?這是旅客的實質身份問題舉例說明;假設你有美國居留權(俗稱綠卡)但是過期或遺失.你可否登機?或入境美國?你絕對可以入境美國(因為你的身份)但航空公司絕不會讓你上機,因為你上機時無有效證件,航空公司違反美國政府法令明知故犯,航空公司可選擇罰款或進法院抗告.此處份行為與乘客無關.台灣境管算蠻人性化的,在國外遺失證照在登機前如能透過家人聯絡境管沒有證件也可返台.如未事先安排得到允許,境管部門可依法處分航空公司(罰款,停航,減班...),此處分只針對運送方,與乘客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