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看到這,還是回一下文好了。首先我們要了解美國有DOT的反歧視法案,航空公司是不能
拒載身心障礙人士,航空公司可以因為某些理由,舉例而言,爲了安全等因素,航空公司
可以要求有陪同人員,但不能像陪同人員收費。我相信航空公司要找律師研究也是這原因
。
對組員當下最好的方式是什麼?
遵守SOP是最好的方式,或許當下的氛圍或是公司文化讓組員有壓力,但是遵守SOP仍是保
護自己的最佳方式,不論最後是被客訴或是懲處,組員都有最好的立足點,工會介入更有
理由。
對航空公司,航空公司要因為這事真有黑名單的話,在美國會被告到嘰嘰叫,我相信長榮
這次依然不敢放黑名單,但應該想想是否要求他開具醫療證明,有自行上廁所的能力以免
影響他人健康,接下來若仍提出不合理要求,拒載才有理由。
單就這件事來看,旅客的因素是最大的,空服雖然是受害者,但更讓我擔心的是在壓力下
(當下或公司氛圍)跳過SOP的處理方法,以及事後公布照片的處理。
航空公司可能現在就坐等被民航局查,還有旅客控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