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8864/3636551
交通部與會人員透露,華航原本要在談判中針對疲勞航班訴求讓步,但工會「臨時變掛」
改稱8小時並非飛航時間(Flight Time, FT),而是指飛航執勤時間(Flight Duty
Period, FDP),必須包括約2.5小時的飛航前報到準備及抵達時的地面作業時間。
機師工會接著提出改採飛航時間的要求,是7小時以上3人派遣,11小時以上4人派遣,並
自稱讓步;華航未同意,工會再提7小時以上3 人派遣,12小時以上4人派遣,華航仍不同
意。
今天雙方仍未對此達成任何共識,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他是第一次聽到採用飛航執勤時
間來計算,也是第一次聽到機師工會這樣訴求,他不認同,因為國際上各家航空公司在規
範航班人力派遣時,都是以飛航時間為依據。
交通部認為,機師工會長榮分會先前和長榮航空談疲勞航班改善時,就是用飛航時間,這
次和華航溝通,卻臨時冒出飛航執勤時間,讓交通部不解。
李信燕則強調,目前華航超過7個小時以上航班,就佔了40%,這意味著有4成以上的航班
都屬疲勞航班,「這個比例其實是算高的。」她說,許多機師都有過勞疑慮,會對飛安造
成影響。
所以工會還來個臨時加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