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師餐加料說被長榮提告 郭芷嫣今到分局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19-07-13 16:38:23
第 101 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航空器或其他設施毀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以強暴、 迫」一般我們稱它叫定式犯罪,
就是要有一定的行為方式才構成犯罪,
就是民事上「要式」的概念,
這條罪要求的方式,就是強暴、脅迫。
然後,有哪個白痴會認為在line群組構成強暴、脅迫?
實務上,連對當事人為惡害之通知都不構成,
更何況是這種對第三人陳述的情形?
真的不要認為沒偽稱客觀事實就不會犯誣告罪,
實務上誣告罪的判解很多,法官都是心證決定後,
去找可以用的判解。
有一個鳥類相片的案子可以去找找,
那個傢伙專門讓人「盜用」他的相片,
然後提告對方(大部分是學生)違反著作權法,
仔細看他被定罪(誣告罪)的理由,就是「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
That’s all !
大家(法扶、學校、法檢、律師)都受夠了他而已。
最後,犯罪行為、侵權行為不能代理,
誣告罪的被告可一定是下令的人,不會是EVA.
老話一句:手段使目的正當。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16:39:00
或其他方法沒看到嗎
作者: Hungry (你今天餓了嗎?)   2019-07-13 16:41:00
法官好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19-07-13 16:42:00
你去看刑304條「或其他方法」的判解
作者: mirima1224 (mirima1224)   2019-07-13 16:42:00
宇宙大法官
作者: skypilot (單身的飛行員)   2019-07-13 16:43:00
找自己要解釋的來說,根本不管後面那句
作者: xuptjo (xuptjo)   2019-07-13 16:44:00
小朋友 還是多念書吧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16:45:00
刑法304條跟民航101條有何關係?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19-07-13 16:46:00
說錯了,是221之類的。這是低階的法律解釋方法問題,更何況刑事法是從嚴解釋,不能因「或其他方法」從寛解釋,刑法第一條的原則。原告律師自己看得懂。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9-07-13 16:48:00
口頭上說我有帶炸彈都是脅迫了加料怎麼不行?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19-07-13 16:49:00
原告、工會律師看得懂我説什麼。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16:54:00
所以說倒底到最後還是要看法官怎解釋對吧
作者: tinsu (tinsu)   2019-07-13 17:07:00
通常刑法不會說原告吧.....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17:09:00
而且告的昰行政法~所以行政法你有啥研究了行政法是保障人民權益,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
作者: xbearboy   2019-07-13 17:26:00
你比承辦檢察官還了解嗎?檢察官不起訴連法官都見不到面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7-13 17:48:00
um...連謊報詐彈都有事了,你怎麼會覺得要加料造成機師問題不會有事?更別說什麼對象不明,他不是就有明確指出會被加料的對象?
作者: RTAngel (飛來飛去的天使)   2019-07-13 17:49:00
去跟法院好好說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7-13 17:51:00
而且民航法是刑法嗎?在英國的ip還真希望你不是唸法律的。這種程度笑死人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9-07-13 18:20:00
鳥類照片那個是成功了多少案子之後才誣告? 是不幾十案了?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9-07-13 18:20:00
讓法官判吧 X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9-07-13 18:24:00
還有惡房東張淑晶又是成功了多少案子才被判誣告?長榮是檢舉IT高手吧?
作者: lidocaine (Euge)   2019-07-13 19:27:00
這個問題要請IT高手來回答
作者: gama (我是γ)   2019-07-13 19:45:00
請IT高手開始表演
作者: iamyenc   2019-07-13 19:49:00
民航法101條是行政法???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20:08:00
https://imgur.com/zS0WAgU 他是掛在行政底下的不然是啥法?
作者: dicky0305 (飛天小狼╭★)   2019-07-13 20:12:00
你當然錯了,我大工會眼裡都法都一樣,由我來解釋XD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20:15:00
sorry~我錯了好丟臉= =
作者: lidocaine (Euge)   2019-07-13 20:18:00
工會:這邊都錯
作者: otakuallen (otakuallen)   2019-07-13 20:18:00
或其他方法你看不懂中文?法條第六到第十個字 這樣有看到了嗎一個法官的判例對其他法官有拘束力嗎?舉個例子 如果我在機上放炸彈沒有惡害通知 那就不該當本罪嗎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20:32:00
準確來說民用航空法係屬行政法中交通行政法之一部
作者: otakuallen (otakuallen)   2019-07-13 20:32:00
所以比較輕微的惡害通知犯本罪但是比較嚴重的放炸彈按照你的邏輯不成立因為沒有惡害通知你覺得這樣解釋合理嗎?你不是說是定式犯罪 一定要強暴脅迫嗎你的邏輯還行嗎?
作者: kugh2005 (我愛台鐵)   2019-07-13 20:37:00
民航法101條叫做特別刑法吧......跟我說罰金還有徒刑是行政法我笑了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20:38:00
ok了解謝謝解釋~因為我沒有這樣專經法律~謝謝~告訴我法律常識下次不會丟臉了
作者: hyk99885ggb (joker)   2019-07-13 21:57:00
靠北 民航法101是刑法特別法吧.. 行政法是什麼東西基本上你看到罰金就是刑法了罰鍰就是行政罰 這是最簡單的區分 不是掛在哪就是什麼法有可能他是某某的特別法 自己確實誰的普通法之類的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19-07-13 22:29:00
謝謝告知~敎了我知識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9-07-13 22:44:00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用民事的要式解釋刑法構成要件的,原po是不是誤會了什麼?要式是很明確的東西,比如簽書面契約、要公證,但強暴脅迫有各式各樣的手段達到,不同的行為人,不同的被害者都有不一樣的判斷,比如我拿刀球棒面對一個十歲小孩跟一個武術高手,對前者可能構成脅迫,對後者而言搞不好只是個笑話,他完全沒有心生畏懼啊。回到民航法的101條,他看起來是個結果犯,得實際造成危害才有處刑的可能,雖然規定了未遂犯罰之,但郭這個案例事實是否已達到著手境界我覺得有得討論,如果她買了大量胡椒,換了班要跟該位機師一起飛,那才可能算著手吧。所以我覺得這條成立的可能性並不大。請問有謊稱炸彈被判刑的案例嗎?想研究一下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9-07-13 22:55:00
去跟法官說吧
作者: Ealing (Tiger)   2019-07-13 23:23:00
高雄地院100審易2889號:謊稱炸彈觸犯民航105條遭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9-07-13 23:26:00
感謝放炸彈用的是民航法105,跟這篇的法條不一樣,郭應該也不會適用哪一條。
作者: Ealing (Tiger)   2019-07-13 23:45:00
鹿希派於私人ig放話炸市府之玩笑,則是依恐嚇公眾罪,檢察官要求捐50萬+悔過書換給予緩起訴.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9-07-14 00:41:00
都去職了,一直追殺不好吧?
作者: auk9 (auk9)   2019-07-14 01:06:00
刑事責任 要追究
作者: tndh (Nick )   2019-07-14 10:48:00
家規國法不衝突啊 雙管齊下效果好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7-14 11:16:00
105怎麼會不適用?在我看來105反而比較適用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9-07-14 15:01:00
成罪是一回事,長榮要不要留你是另一回事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9-07-14 15:18:00
105的重點是誣告跟散佈不實消息,不太一樣吧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7-14 15:22:00
請問紙煙現在跳出來說當初講的是玩笑話,不就是散播不實訊息?基本上拿101,105都可以玩到紙煙飽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9-07-14 19:41:00
那就要看散佈的定義了,不然他的律師吵什麼私人群組同事間玩笑話,101就是要有開始作這件事的動作,但這次只是有預謀還沒有行動。105重點是向公務員航空公司或活動團體的誣告或是散佈不實訊息,但私人賴群應該很難成立。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7-14 20:18:00
向航空公司誣告,包不包括航司的員工?活動團體有特別的要件?
作者: nrshoo   2019-07-14 21:17:00
郭踩線,被檢舉,長榮順水推舟開除兼提告!判決結果如何也是n年後的事了!就長榮而言已經贏了!在這邊幫法官做功課實在沒啥幫助,只能跟網友戶打罷了。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19-07-15 09:15:00
我是不是律師、程度如何,其實同行的看我用字遣詞就知道。像樓上的一個專業的都沒有呀,完全沒回應價值。我還真期待濫訴一文中,被老闆派出來的那二位初級律師能有什麼講話。説實在,你們看來是決心要濫告,我要是當事人在事過境遷後,一定告發律師懲戒。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9-07-15 13:02:00
看你寫的內容只能說讓人呵呵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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