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llossom (美麗花用陽光烈焰)》之銘言:
: 如果今天被你拿錯的是外國人,只是來旅遊的,可能因為你一個不小心拿錯,整個行程都
: 毀掉了,還有喔,因為苦主行李遺失,在定義上航空公司是沒有任何責任的,只能協助尋
: 找而已,意思就是航空公司可以直接拒絕賠償苦主,如果苦主是外國人又沒有保什麼險,
: 你覺得外國苦主有時間金錢跟一個台灣人打國際官司來討論賠償事宜嗎?(當然如果要搞
: 機場面交就是旅客自己的決定
有點小小的疑問 苦主應該也是善良的第三人吧
地勤應該沒那麼有效率可以立刻直接調出影片資料知道是誰拿錯的吧?
應該還是電腦看到行李有過來但沒收到 轉盤找找 然後先開一張遺失的單子給客人吧
送客人離開機場後才有時間把資料全部對一遍(如果不只一人拿錯或沒有剩行李)
這樣的話 客人還是不能請求 行李延誤的費用嗎?
通常航空公司都會先拿一個遺失行李地過夜包給客戶吧
然後如果有其他需求 基本上一天50USD等值的購物金會給客人先買日用品吧?
只是後續的處理費用 不知道是怎樣分攤而已?
(所以現在行李箱都貼超花超醜不用外套 這樣才不會有人拿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