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omp (clarity)》之銘言:
:
: 美國規定比較嚴格. 持有美國籍回美一定要使用美國護照入境.
: 若被移民官發現意圖使用外國護照入境會有被取消國籍的風險.
: 另一方面
: 任何美國公民無論是否持有有效護照 (包括無法出示護照), 移民官都不能拒絕入境
: 只是要花很多時間在移民關卡驗證身份...
不好意思借標題問一下
小弟是美國出生 但 出生一個月就回台灣的雙重國籍
然後30年來就沒有再到美國過了
出國也一直是拿中華民國護照
今年9月有打算要到美國洛杉磯一趟
依照前文前輩們的建議 我似乎應該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境台灣
然後持美國護照入境美國
買機票時使用美國護照上的名稱 (中華民國護照有標註別名)
這樣解讀不知道是否正確
但是
我的工作是自由業
言下之意就是不管台灣.美國 我都沒有報稅 當然就沒有繳稅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在入境美國時遇到什麼麻煩
或是我是不是應該在去美國之前把我的財產清空呢?
(有一些帳戶跟基金是在肥咖條款通過之前就辦的 所以辦理時沒有簽)
因為爬了一些文 好像沒有看到我這種案例
所以最近蠻困擾的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