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 中央社 [新聞日期] 2020.6.28
[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6280029.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去年落幕後,空服員郭芷嫣在群組
留言要在機師餐點「加料」,遭長榮航空開除並提告民航法等罪。桃檢將她不起訴後,長
榮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日前駁回確定。
桃園地方檢察署5月間偵結案件並表示,郭芷嫣雖曾在LINE群組留言表示要「加料」或「
不要給我吃飯」令人觀之不悅,但語意不明、主觀上有諸多聯想,且無針對他人生命、身
體或公眾安全有何具體惡害通知,也未提及針對特定航班、以何種計畫、步驟、工具,施
行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去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不構成民用航空法第101條第1項要件。
桃檢指出,郭芷嫣是在同期空服員的封閉型LINE群組內留言,群組對話內容都是非正式的
閒聊,且多有插科打諢(即俗稱講肖話),並穿插表示輕鬆、開玩笑的表情符號,難以認
定有恐嚇公眾或危害飛航安全的惡意,也不構成恐嚇公眾罪,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長榮航空不服,聲請再議,案件由台灣高等檢察署受理,承辦檢察官認為桃檢處分不起訴
並無違誤,長榮航空聲請再議無理由,且長榮航空非直接被害人,聲請再議不合法,因此
予以駁回,全案不起訴確定。
此外,郭芷嫣遭長榮航空解僱部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
決,勞動部3月間認定,郭芷嫣訊息造成長榮重大商譽影響,長榮航空未構成不當勞動行
為,裁決工會敗訴;郭芷嫣及工會不服,日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審查
中。(編輯:李錫璋)1090628
[心得]
地檢署與高檢署認證的不違反民用航空法,
為去年長榮罷工時的其中一個吵得不可開交的法律紛爭告結,
但願能將來航空公司想對員工提起訴訟時會多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