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澄清,打疫苗不是不會感染,是會降低重症比。
AZ/BNT都一樣。
好,那請問,在台灣打的,拿到的證明,就不會被假造嗎? 還是你可能不知道到國外
打疫苗也跟在台灣一樣會進入系統紀錄? 如果可以降低重症,就是降低健保負擔,當
然,該戴的口罩本來就該戴好戴滿,但是不認國外的疫苗紀錄,實在太難以理解。只
能把資料交換現在無法做到拿來到理由嗎??
還是最後就會跟落地簽一樣,變成你要承認我的,我才承認你的?? 等等等!! 我們現
在在說的是台灣的國民自費出國打疫苗,他花自己的錢跟時間,不用佔國內疫苗名額,
可以為台灣防疫盡一份心力 !! 政府應該做的,是鼓勵協助,看看如何在疫苗短缺的
情況,協助建立確認機制,什麼時候變成可以用無法確認有效性,所以拒絕承認這種
理由,變相擋人出去打疫苗,不願意承認我們有這麼多人希望打又打不到??
1~10類,12~18歲在那一類?? 美國打到動物園去了,我們還在抓打疫苗特權,還有人
需要用跑的去搶殘劑? 真是人不如虎,活生生發生在這21世紀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