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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 B863011XX
標題: [轉錄][公告] 法回歸線連署主文
時間: Sat Mar 27 10:17:2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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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iku (台大法回歸線) 看板: juristropic
標題: [公告] 法回歸線連署主文
時間: Sat Mar 27 01:55:49 2004
堅持法治 維護憲政
台大法回歸線﹝Juristropic, The Tropic of Law﹞由關心台灣法治
的台大同學發起,我們呼籲,本屆總統大選激發的社會不安,能在理性的
正面論述之中回歸法治、杜絕謠言、防範憲政架構的崩壞。
敬請踴躍連署。網路連署處──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juristropic 版
http://ntupoet.idv.tw/bientai/viewforum.php?f=5
連署格式:
一、姓名。二、服務機關或學校。三、職稱或系級。四、E-mail
我們的主要訴求如下:
一、解決選舉爭議應尊重現有司法途徑
現行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於選舉爭議並非毫無規範(參見該法
第一○二條以下),而過去我國法院也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處理過許多
選舉爭議(例如近來常被提及的黃信介花蓮立委選舉案與宋楚瑜總統選舉
案),顯見現行制度並無實際運作上的困難。
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認為訴諸政治力量,企圖越過既有司法程序要
求直接重新選舉的訴求並不合理。民主政治中,選舉是國家的頭等大事,
更需要穩定的制度以求政治秩序的安定,司法的尊嚴亦不容任何政治力量
以欠缺根據的指控與猜疑,甚至訴諸民粹的方式加以踐踏。因此,我們在
此嚴正抗議此種要求的不合法與不正當。
二、草率立法不啻削足適履,濫開惡例
近來為了儘速解決選舉爭議,各方政治力量企圖利用國會立法的方式
為驗票解套,我們能夠體會其中的苦心。但一國法制是憲政秩序的基石,
不宜為了個案衝突而在未經深思熟慮的情形下草率為之,尤其不宜為了特
定政治目的而作出有違基本民主憲政原則之立法。
在此,我們呼籲立法院不應開民主倒車,企圖以修法的方式否定已依
法完成之投票行為的結果。選舉是人民依憲法規定行使基本參政權的憲政
行為,國會不得以間接民意否定直接民意,更不能回溯性修改遊戲規則,
破壞民主政治常軌運作。我們對於該類提案均嚴正譴責。蓋法律不溯既往
原則,乃基於法安定性及信賴保護原則所生,用以拘束法律適用及立法行
為之法治國家基本原則。否則惡例一開,任何選舉結果將被一再翻盤,非
但無法解決本次大選爭端,甚而為未來製造無止盡的爭端。
三、拒絕挾多數暴力干預法治正常運作
人民的集會自由固應肯認,而表達心中真實想望的願景更是言論自由
的重要保護標的,然而這些都不應成為民粹的藉口。我們認為選後開始的
激情抗爭,已失去其應有的理想性,而淪為政客爭權的工具。
我們看到政客們不斷以煽動群眾的方式,到各個政府機關甚至是法院
的所在地進行暴力的抗爭,企圖迫使行政機關或法院依其喜好行事。這不
但破壞依法行政,更對司法獨立造成威脅,迫使司法面臨各種不確定因素
侵擾,動搖法安定性,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我們要求這樣的行為應該
立刻停止,回歸法治的基本面,讓社會回復理性的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