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淡水想租一個套房,房東透過力霸仲介,簽約前仲介當場帶我們看屋時,說租的房間
旁頂樓樓梯是有鐵門的,也絕說房屋沒問題,簽約前房東也說會維修壞掉的器具......房
東也說他最重視我們學生的租屋品質。
合約為一年3個月,從今年94年4月1號開始住到95年6月底,
我是學生,所以彼此說好目前先住到今年6月底,每月租金4200元,不包水電,
目前已經先付了三個月房租一萬五千六(押金含在內5000)。
若要再住,7月可再簽一份續約。
仲介費由房東吸收支付,我不用付。
他房東說租一年送兩個禮拜租,也就是間年3月15後我可以進去住免費的。
大樓管理費100元,我要付,但大樓從樓梯到走道非常的髒亂沒人整理......
我真不知付這要幹嘛??且大樓5層人煙稀少,套房非常多,但卻沒幾人住。
結果15日簽約完,三人一起去租處時,房東才說馬桶有點問題(會漏水,但他說不會花錢
換修,他說會花他的錢,所以他說用石頭壓住水蓋,讓他不漏,但是,那晚我躺在那一晚
,一直聽到水滴聲....無法入睡)。
15日這晚,凌晨三點到五點,天花板有非常大聲的走路以及磚塊聲,讓我驚醒無法入睡,
我很恐懼,隔天一早到我套房一出門的頂樓瞧看,才發現根本沒鐵門!!一到頂樓,驚嚇
我天花板上位置竟有流浪漢住睡在那!!四周牆壁還有被燒黑的一整遍痕跡......還丟了
一個滅火器在那 .....大樓樓層樓梯間還有一些流浪漢棉被廢物丟棄在現場....
隔天我早上九點多立刻打電話給仲介,陳述情形,並要求他先暫時不要換裝新的燈管,且
仲介說會回我電話,結果一整天都沒回我電話!!!房東下午三點打給我,我問他仲介有
否告知你我陳述之事,房東語帶迷惑,說沒有啊!!我就立刻陳述一切事情,房東回我說
:管理費100是為了成立管理委員會趕走流浪漢!(我疑惑:房東說過管理費已經成立好
幾年了,但為何走道及樓梯及流浪漢到現在還沒消失??)。房東又說:別人都可以住,
你為什麼不行??
之後從3/16開始到3/17中間,我不斷打電話給房東,手機及住家都打,詢問他關於"安全
性"的問題該如何解決,但房東一直沒回電話或關機中,於是我在3/17早上九點時傳了一
通我想要解約、全額退款的要求。並在十二點半先打房東電話,但無人接聽,於是馬上先
打給仲介,並問他房東是否有打給他,和他商談關於我的問題,但仲介說房東非但沒有想
解決我的問題,並要他裝設新的燈管及他會在今日(3/17)將櫃子搬入,完全沒有重視我
的安全性問題。
PS.我只在3/15那間空房睡一晚,之後就沒有在睡過。
我想請問:
1.目前為止我本就還沒住進去,我可以把所有1萬5千六的錢要回來嗎???
因為這樣租屋環境會危害我切身安全問題,什麼人從頂樓下來跟蹤我或侵犯我我要怎麼辦
??且仲介先前無告知實情說頂樓根本沒鐵門。
2.所以我可以連押金五千都拿回來嗎??
或者我可以告他嗎??
3.若仲介和房東一直不回我電話,怎辦??
若房東就是不修繕,忽視我的租屋安全以及每晚凌晨頂樓吵雜無法入睡,房東就是不肯退
錢,怎辦??
好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