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條:19字、30字
他比他早一點醒來。
那時,天才剛全亮,但他已經醒得不能再醒。他知道那個人就睡在他身邊,也感覺得
到那個人的體溫、聽得見那個人規律的呼吸聲。
就是這一刻,他覺得自己已經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
(啊……如果昨晚的「那一刻」不算的話。)
(想起昨晚的瘋狂,他就有點想乾脆請假算了;但是早晨總是有助於留住一點理性,
所以他很快地起身梳洗,然後準備去上班。)
這個人要怎麼辦呢?他猶豫了一下,決定還是要讓他多休息一會兒。不過要怎麼弄…
…他原先想去櫃檯,但只有一張房卡(為什麼只有一張房卡?)要回房一定得把這個人吵
醒。
於是他只好把電話線拉出來,把電話盡量拉到廁所裡面去講。
*
「我這裡是三○六號房。」他拼命把聲音壓在--怎麼說,夠低、但又自然的範圍。
「我想請問加時怎麼算。」
先生我們加時是三小時八百喔。櫃台上是一個年輕女生,語氣非常自然輕快。三小時
……他想了想,下午一點,這樣時間夠嗎?
「我可以買到兩點就好嗎?」他試著討價還價,電話的女聲還是非常輕快,我們一次
加時以三小時為單位喔,沒辦法拆一小時耶。
為什麼不能拆--他很想拿出自己業務的本領跟對方講價格,但這種狀況實在是、實
在是,真的不行嗎?他不死心又問了一次。沒辦法耶,電話那頭的女聲雖然很有禮貌,但
還是很堅持。
嗚。
「……所以一千六是買到下午四點嗎?」
對,電話那頭的女聲還是那麼輕快。真的要買到四點?他掙扎了幾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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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去上班。
PS.房間買到四點,多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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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電話放回去,他很快地找到旅館的便箋,除了交代自己的行蹤外也交代了自己的安
排。原來只想寫這幾句話,但臨去上班前,他又忍不住提筆加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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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去上班。
PS.房間買到四點,多睡一下。
又:今天會見到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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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真的好嗎?他原先還有一些猶豫,但是一方面是上班真的要來不及了,一方面也
是他還沒想好在經過昨天晚上之後,要怎麼看著那個人的臉說話。把那張紙條放到那人的
床邊桌時,他甚至有些緊張--想著萬一那個人要是突然醒過來,那他該怎麼辦?
小心地關上房門,然後到櫃台結帳;交代清掃的人先不要進去打擾(他盡量讓自己自
然一點)然後下樓拿車,戴上安全帽的同時才想到,他忘了在紙條上交代自己會記得幫忙
請假……還有提前離開沒關係。
振作一點啊,又不是第一次談戀愛!他忍不住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臉頰,力氣之大,甚
至路人都為之側目。裝若無其事地發動車子,他深呼吸一口氣,讓腦袋淨空。
卻在下一秒鐘開始想,今天會再見到他嗎?
要是能載著他一起下班,就真的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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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另外一篇稿子時候一直覺得解釋一下上一篇的問題比較好(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