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剛剛打了場友誼賽
一直到七上對方還握有一分領先(2:1)
就在七下我打了三分進來(2:4)
然後對方在八上無功而返之後
把捕手的位置給了一郎(RF)
心想他在做什麼.....
八下就開始觸身球時間
想要提前結束比賽.....
(心理OS:差兩分而已是在崩潰什麼....)
而我就以空揮作為應對
但他在兩好球後 會投出失投球
造成不死三振
而我也利用不死三振的條件 取得了兩出局
(在無人、一人出局且一壘壘包上有跑者時,
就不構成不死三振的條件,而是直接判定三振
出局。)
但兩出局之後....上述規則就不存在
所以現在我們就卡在那邊.....
誰也不退讓.....
最近為了紫卡點數很拼命地玩
所以也不想放棄掉這場.......
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可以處理嗎?
還是只能等對方...?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4-08-12 17:30:00直接call掉打下一場比較實在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4-08-12 17:31:00何苦呢 打下一場了阿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4-08-12 17:36:00你跟他耗的時間 下一場搞不好不都差不多要打完了
作者: iverson98 (Chin) 2014-08-12 17:44:00
感謝c大!!! 以果斷結束
作者:
newsph (要學得太多 懂得太少)
2014-08-12 18:28:00CALL掉比較快~ 普侯斯大 故意揮棒三振不也違反規章?不過這種都是看誰ㄍㄧㄥ的久了~我也碰到很有耐心的 2HR電影都看完一部了 XD
作者: rock8651 2014-08-12 18:35:00
她想說你一定不要提前 要表現得無所謂 直接G
況且很多人一開始落後就捕手錯位,誰不知道他想幹嘛~
你浪費的時間搞不好夠你打2場了-.-不過之前卡住雙方都不願意棄權我電腦就掛在那掛3個小時他才受不了跳掉 那3小時都切音樂+開玩2k
作者:
bw51 (路人甲)
2014-08-13 11:30:00第一次聽到玩遊戲不能故意輸的規定
作者:
bw51 (路人甲)
2014-08-13 13:49:00假設一個玩家可得100分,得到50分累了,就不得分,下一局被對手得51分,結果輸了,這樣也算故意輸,也要檢舉吧!我想說的是"規定",不是故意輸這件事,當然不鼓勵故意輸,當然你可以對抗故意輸的人,而且規定一大堆你還會想玩這遊戲嗎,不然就甘脆規定沒提早結束就好了
有人不僅不知道什麼是運動家精神...邏輯也不好...XD"
作者:
bw51 (路人甲)
2014-08-13 16:37:00不花錢買卡的人,只有忍耐吧,遊戲公司也要賺錢的,這無解,規定打完九局,想提前的人也會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