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1001199899永久水桶/king5312水桶7天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04 22:08:06
置底閒聊區
推 k1001199899: 6年前那時開到52台是幫人掛機,抓卡用不到那麼多電腦 03/04 12:48
→ k1001199899: …… 03/04 12:48
推 k1001199899: 之前也有在幫抓隨機紫的蟹老闆也是我教他的(連他的 03/04 15:11
→ k1001199899: 抓卡電腦都是買我原本在用的被他買走抓卡),如果我 03/04 15:11
→ k1001199899: 是死要賺錢的人又為什麼要教人呢 03/04 15:11
D1【外掛、洗錢、轉卡】
請勿發表推銷、贊同、教導等使用程式、搖桿相關方式掛機、洗錢、轉卡的文章
、推文、連結;含簽名檔或任何方式偷渡。(掛機、洗錢、轉卡只要包含其一即
算違法板規) 10/01/03 新增
k1001199899 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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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5 晚上補充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
做出此處分主要是基於以往的標準
只要有提到自己或他人使用掛機、洗錢、轉卡(使用程式或搖桿)的經驗
就是永久水桶
有人說他沒有推銷、贊同、教導!
但我認為
你會來分享你使用一個東西的經驗且沒有負評
其他人大都認為你是贊同使用這東西的
以上是做出此處分的出發點
再來是對於此板規的一些看法
當初板規會寫下"推銷、贊同、教導"這三個字眼
我認為是要禁止
"推銷使用非法程式/分享非法程式的連結"
"分享使用非法程式或設備的經驗"(以往最常見的違規)
EX: XX頻道很好掛
XXX程式要OOO設定 可以一天賺$$$WA
我都幫我朋友們掛 換了N個便當
只要用搖桿XXX設定 可以輕鬆轉卡
呼~成功用搖桿轉好路易士
其餘的就沒有禁止
EX: 今天一直遇到掛機 X
呼~成功轉好路易士 (我認為只說轉卡沒關係 但不能說用程式或搖桿)
所以K大這樣高調討論他的經驗 就我們的標準就是踩線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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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ing5312: 某周真的是爛泥扶不上牆 03/04 17:09
B9【引戰】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以及酸文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若出現玩家ID
罰則增加一級。13/10/17修改(合併)
king5312 水桶七天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3-04 21:27:00
附議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4-03-04 22:08:00
包大人開鍘啦~
作者: q111175 (自助而後天助)   2015-03-04 22:11:00
永久桶欸 冰冰涼涼的水桶泡到爽
作者: zxc20057 (風吹)   2015-03-04 22:12:00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4 22:13:00
有點凶狠的永久水桶0.0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03-04 22:20:00
高調推
作者: Mikeyaya (讀書)   2015-03-04 22:27:00
十年而已 很快就出來了XD
作者: BLACKLIONS (無限期支持陳致遠)   2015-03-04 22:30:00
0.0
作者: xiiix1732 (翊嵐)   2015-03-04 22:31:00
嘴角上揚
作者: k75131 (FU)   2015-03-04 22:31:00
雞排都還沒吃完耶...怎麼結束了QQ
作者: rock8651   2015-03-04 23:01:00
還想聽八卦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3-04 23:18:00
可是每次說的八卦都是他拉別的商家下水來救援0.0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4 23:53:00
舒服
作者: toyjoy (討教)   2015-03-05 00:14:00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
作者: am8520am8520 (要你命三千!)   2015-03-05 00:55:00
我現在才發現,來不及回應買卡不愉快的事
作者: nkfustCE (123)   2015-03-05 00:56:00
慢走~~~~
作者: redzero (小王)   2015-03-05 01:02:00
推銷、贊同、教導他符合哪一項??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01:03:00
重點在綠色的字吧?
作者: redzero (小王)   2015-03-05 01:04:00
他只有說他之前有做跟推銷、贊同、教導哪個有關係??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01:09:00
重點在綠色的字吧?
作者: honorstar (Sam)   2015-03-05 01:10:00
"掛機"
作者: jeff790526 (阿PO)   2015-03-05 01:13:00
對不起 我笑了
作者: redzero (小王)   2015-03-05 01:15:00
綠色字解釋他的範圍推銷掛機、洗錢、轉卡贊同掛機、洗錢轉卡教導掛機、洗錢、轉卡 他推銷贊同教導哪一個??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01:18:00
這條d1過去似乎不是r大解讀的這樣 不過現任版主也許有他們的想法 寄信請r版主或z版主說明?這條我記得過去是談論到掛機 洗錢 轉卡就算違規了
作者: redzero (小王)   2015-03-05 01:28:00
板規推銷、贊同、教導不等於談論 他沒推銷、贊同、教導是違反這條的哪噓 nash801022: 沒速度 沒態度 嗯哼 還要消費嗎??? 各種→ nash801022: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不是說電腦要休息? 怎噓 nash801022: 講這種豪洨的屁話給誰聽? 不取消你還不是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01:31:00
k1001199899: 你們有本事能開300元代截隨機紫能賺到錢k1001199899: 更歡迎大家一起賺,我賺不到沒關係還是請r版或z版說明吧XD不是版主也不是當事者 爭論無用
作者: redzero (小王)   2015-03-05 01:35:00
這隻引戰人身攻擊都來完全沒事我來寄信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01:38:00
好像要當事者喔?因為這看起來是針對k大 所以應該要k大檢舉的樣子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01:50:00
沒速度 沒態度 從上面推文發生什麼事情一目了然 是針對還是挑釁還是事實? 另外某人確實是在上面推文說電腦要休息才砍單 結果數字網漲價繼續賣 人身攻擊?再補第三句 回應數字網他的見解 買方是自行同意取消交易 問題是你擺爛不移交?買家是拿他有方法嗎?
作者: oneal6110891 (大包)   2015-03-05 02:10:00
護衛隊出現了!叭叭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3-05 02:30:00
n就講明事實很爛沒錯阿 0.0結果拉便宜x出來救援 嘖嘖做生意不高興不要做阿 開了扯沒賺頭所以取消哪招0.0
作者: samok (☺☺☺☺☺☺☺☺☺☺☺)   2015-03-05 02:59:00
好興奮阿 是永久桶耶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08:39:00
redzero看法正確。單從規範來看,k大並沒違規。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5-03-05 09:15:00
樓上一定沒看到全文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3-05 09:18:00
全文的部分哪裡違規就貼哪裡給大家看~
作者: joy41515 (joy41515)   2015-03-05 09:22:00
op也已經在上面把有違規問題的推文貼上理解應該不難
作者: kenji1111 (肯吉)   2015-03-05 10:15:00
OP貼他po的那幾句不就有教了 這樣還要護航喔 0.0
作者: k75131 (FU)   2015-03-05 10:22:00
噓 king5312: 板規D1不管了喔 版主死光了嗎這句是裡面最嚴重的 7天會不會太少了??!
作者: honorstar (Sam)   2015-03-05 10:24:00
第二攤嗎~老闆 來一份!!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5-03-05 10:26:00
具體客觀事實陳述教導掛機洗錢事宜 關於D1無異議建議當事者上訴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0:37:00
K751那句要看版主自己想不想桶吧 畢竟是在指兩位版主吧
作者: am8520am8520 (要你命三千!)   2015-03-05 11:21:00
當初跟他買坎怪 用紫交交易 他專屬開給我後我跟他說我下班才能去交易 他跟我說好結果一下班 專屬賣場不見了 他也沒留言先跟我說要給別人 你要給別人我沒意見 好歹先說 直接取消感覺超差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11:30:00
幫樓上拍拍 連紫交交易都能得罪人不簡單
作者: k75131 (FU)   2015-03-05 11:40:00
這我覺得還好耶...誰能下標就先賣誰 開專屬也不保證對方不會放鳥我也遇到開好專屬給對方 結果對方放鳥 原本有另一個想買後來就跑去跟別人買了...到頭來我2頭空...
作者: ft090646   2015-03-05 11:46:00
還好+1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1:48:00
板主如果真認為是其他句違規,請貼其他句。貼沒違規的句子,然後,說人家違規,做法不妥。另外,不好意思,請問一個問題?如果真是opop大說的「代截隨機紫」那句的話,是屬於掛機、洗錢或轉卡的哪一項?
作者: am8520am8520 (要你命三千!)   2015-03-05 12:18:00
賣給別人 我沒意見 只是你答應我在先 就算不賣了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2:18:00
我覺得轉卡吧?
作者: am8520am8520 (要你命三千!)   2015-03-05 12:20:00
至少講一聲 直接取消 我還特地跑去賣場問才知道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2:21:00
或許是認為這種承諾 沒有白紙黑字 加上你也沒有損失
作者: am8520am8520 (要你命三千!)   2015-03-05 12:21:00
不過學了一次乖 看到素肚哥 我就自動換家了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2:25:00
opop大,老實說,我覺得這並不是轉卡唷~所謂的轉卡,理論上是我自己有兩個帳號,然後一買一賣,這才是「轉卡」吧。代截紫卡,說穿了就是我幫你去買一張紫卡,感覺上並不是「轉卡」吧。
作者: ft090646   2015-03-05 12:29:00
版主說有教導 不過我看他只是說之前有教過別人 沒在版上直接教人怎麼掛機 轉卡吧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2:29:00
撇開大家對k大平常在數字網的行為厭惡不論。單以這篇版主永久水桶k大,所附上的理由,其實不免讓人質疑有單純以個人喜好厭惡來決定水桶的疑慮。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2:30:00
一開始 我是對轉卡這項有疑問 不知道為什麼會算是違規不過這邊先不談這個 先談轉卡和截卡好了 轉卡有很多種但截卡 如速度k大在置底談的 很多賣家還是使用程式這才是截卡違規的原因吧?所以我認為轉卡跟截卡在某種意義上是類似的牽扯到程式的問題不過水桶原因 既然r版主有推文 還是請他說明比較好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2:51:00
所以說,你的重點其實是在「使用程式」與否。「轉卡」和「截卡」本來就是不同的兩件事。況且,大部分的人用程式那是大部分的人,代表少部份的人有些就是24小時守在電腦前面,截紫卡,還會是你邏輯上的「轉卡」嗎?這跟你守在電腦前面,搶15萬元的紅卡,有什麼不同?這是轉卡嗎?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2:58:00
我覺得你說得很對....應該是我某方面理解有誤 SORRY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3:00:00
況且op大也不是z大。所以op大幫z大找的理由,也根本不應該被用來合理化z大在本篇文章中水桶k大的理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3:02:00
我覺得 如果以本篇的理由 應該不成立 應該要把置底違規的部分截錄到這裡才是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3:03:00
由。否則,以後版主要水桶人,就隨便找一句話來水桶別人,然後理由再由其他人慢慢尋找,補充?所以,單就這篇公告來看,z大決定水桶k大的理由,恐怕有點牽強。不用跟我道歉啦^^,我只是覺得不應該因為一個人講話大家喜不喜歡聽,就弄一個看不出哪裡違規的公告永久水桶人家。讓大家真的能仔細冷靜地想想看這件事情的問題。
作者: lin6613 (lin)   2015-03-05 13:10:00
題外話 我沒看過r板主說過附議以外的話XD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3:11:00
推 r51303: 具體客觀事實陳述教導掛機洗錢事宜 關於D1無10點多說了XDDDD
作者: lin6613 (lin)   2015-03-05 13:20:00
原來是我自己眼殘...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3-05 13:43:00
有些人就不知道在高潮什麼@@
作者: pain0 (囧)   2015-03-05 14:14:00
這樣不算贊同掛機? 還有教導別人使用的事實咧
作者: jeff790526 (阿PO)   2015-03-05 14:40:00
又是各種取暖啊啊!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5:07:00
就用外掛被水桶有甚麼好爭議的啊?救援的是分身還是朋友啊? 哪來那麼多腦補說版主要桶就桶他用外掛就是被我吊出來的啦 不爽找我
作者: lin6613 (lin)   2015-03-05 15:09:00
只是我認為版主應該說明清楚 他只說他有教別人並沒有教大家阿XD應該是贊同 或是推銷他自己吧XD不過他也沒有明確說出他是用程式搖桿相關方式.只有明確說出是用電腦.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5:27:00
誰跟你誰分身還好友啊~證據拿出來啊?另外,找你幹嘛?~你是誰?找你能怎樣?板主這篇文章,水桶別人的理由本來就很怪,不能不認同是不是?單純就看k大被版主截出來的回文,有人就是沒有感覺他要推銷、贊同、教導掛機的感覺。不能講嗎?說難聽一點,你吊人家講話,人家也不過是在回你話,解釋而已。哪裡有要推銷還指導你或大家的意思?你們是誰?他沒事指導你們要幹嘛?原來連為自己解釋,都要把事實部分「消音」就對了。那你推文講了這麼多「掛機」,我可不可以也硬解讀你是反串來鼓吹我「掛機」?我只是單純就自己看到的,認為k大就算發言大家不喜歡,但理論上那截圖這些來硬說他有違反版規,有點牽強。如此簡單。
作者: k75131 (FU)   2015-03-05 15:44:00
感覺就消費糾紛的私怨...然後爆料引眾怒
作者: lin6613 (lin)   2015-03-05 16:07:00
反正就是眼紅 我自己也是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05 16:09:00
不好意思人在外面不好編輯 晚上會回覆 謝謝大家的意見
作者: lin6613 (lin)   2015-03-05 16:09:00
看他賺這麽大 XD板主辛苦了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6:15:00
我認為版主真的有必要回覆一下自己做出決定的理由。畢竟是永久水桶。否則,以後可能會造成大家在解釋的時候反而只能綁手綁腳,擔心自己一不小心就被水桶,反而更非大家之福。當然版主幫大家管理版面,很辛苦,謝謝版主了。靜待您晚上的說明與回覆。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6:25:00
不過當事者不知道有沒有先找版主溝通 程序上應該是要先這樣啦 如果對判決有疑問的話 不過版主出來回覆解決其他版友疑問就更好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16:32:00
賺大不大不是重點 敢賣又不敢移交 一直理由伯才是為啥被罵 照他的邏輯以後數字網價錢隨便po看心情移交就好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6:33:00
樓上所言是對的。其實我也只是看到版主既然願意出來說明,覺得這樣做更好。才認為版主有必要回覆一下會更好。(我所說的樓上是OPOP5566)另外順便回一下nash801022大,如果真是這樣,那抱怨影射他的人本來也應該去數字網循管道申訴才對。況且,既然有人在這邊抱怨,他在這邊回覆澄清解釋,也並無問題。至於因為一直『找理由被罵』和有無『違反板規』而應該被水桶,更是兩碼子的事情。先發文影射別人在其他數字網的服務態度...等等,然後當事人解釋的時候,卻又不准當事人做事實陳述加以澄清,結果卻被認為是在推銷、認同或教導掛機而被板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16:46:00
g大誤會 他被桶這件事情 就我看來當然是滿爽的 但何不何理我想不是我決定 然而一開始我也只是去怒灌區隨便留 發洩一下 然後就有不少人開始響應 之後他出來的解釋還是讓人很莫名奇妙 而我噓他的對話應該也都是針對他的留言而不是針對他個人 至於我剛剛說的只是剛剛上面有人提到眼紅他賺的多這事 我只是想說這跟我的立場並沒有關係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6:47:00
主水桶,那在我看來,我當然認為版主水桶的有點牽強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6:49:00
那麼愛打抱不平 好 你先告訴我掛機該不該罰? 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 別跳針其他亂七八糟的論點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6:49:00
了解^^。沒關係啦~~其實我也只是針對這篇公告,覺得這樣就水桶,有點牽強。至於版主願意晚上回覆,就晚上看看囉^^。那請C大去辣椒那邊檢舉他,這並不應該是這邊該不該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16:52:00
我想我倆的立場並無衝突 你是認為板主桶他不合理 我只是覺得他被桶很爽 再怎麼說才剛被他衝康過 但對你提出的質疑我並沒特別意見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6:52:00
水桶他的理由。掛機該不該罰,那是辣椒的事情。請問應該構成板主水桶他的理由嗎?如果他沒有推銷掛機等等的言論呢?
作者: k75131 (FU)   2015-03-05 16:53:00
不管最後版主判決如何 但是像這種私怨就應該自己私下解決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6:55:00
你就回答該不該罰嘛 幹嘛扯到辣椒那去? 該或不該 很難?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6:57:00
光你再問這個問題。我想我認為沒必要再跟你對話,因為我想我已經說明的非常清楚了。掛機該不該罰,本來就是辣椒的事情^^。所以我想我根本不用回答你這個問題^^。
作者: ft090646   2015-03-05 16:59:00
他沒推銷、贊同、教導呀 他只說6年前有幫過而已哪裡有符合推銷、贊同、教導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00:00
果然跟慈濟一個樣 專打轉移焦點戰 學法的果然是會鑽漏洞
作者: ft090646   2015-03-05 17:01:00
就像g大說的會覺得有單純以個人喜好厭惡決定水桶的疑慮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01:00
我想我講的是不是沒道理,大家自有公評。還有你說我像慈濟一個樣,專打移轉焦點戰,說我鑽漏
作者: ft090646   2015-03-05 17:03:00
如果版規是說只要有提到"轉卡"這2字就桶那他確實踩到了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17:03:00
回k大 怒灌區應該沒規定不能灌問題商家 更何況某人也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04:00
洞。老實說,我和你這段對話,就已經看得很清楚我是不是了。nash801022大,所以如果我們認為板規沒規定你不可以抱怨,那麼他在解釋的時候,如果他只是陳述事實,那麼,似乎就不應該認定他是故意在推銷掛機等等吧。這也是我說,板主水桶的理由,會變得有點牽強的原因。
作者: nash801022 (kira)   2015-03-05 17:11:00
我不討論他該不該被桶哦 我剛就說過他被桶我很爽 就像你今天有個很討厭的人掛了 不會去在意他怎麼掛的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7:11:00
這條規定在以往 只要提到掛機 洗錢 轉卡就是違規了所以綠色字體才會寫出只要有其中一者 就是違規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2:00
nash801022大,別誤會啦!我了解啦~~等板主說明回覆囉。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7:13:00
並不限制 "推銷、贊同、教導"在字眼上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3:00
那請問OPOP大違反板規了嗎?你也說了『掛機』。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4:00
板規會規定不可以講『掛機』、『洗錢』、『轉卡』,有講就殺頭?而不管是不是『推銷、贊同、教導』?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7:15:00
沒有 這麼說好了 應該表示"討論" 掛機 洗錢 轉卡等行為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5:00
那為什麼不乾脆板規寫『不得提到掛機、洗錢、轉卡』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15:00
果然是法律人 專挑法條漏洞講 還說沒有XD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7:16:00
才算違規 但如果提掛機 洗錢 轉卡的字眼 應該不算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16:00
別馬上打臉給我看嘛 我都替你感到難過了~XD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6:00
很抱歉。如果只鑽挑不能講『洗錢、轉卡、掛機』的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17:00
那麼愛專鑽 我陪你一起鑽 你覺得原PO贊不贊同掛機?不贊同的話他會用嗎?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8:00
規範,才是本版板規的話,才是真正有問題的解讀唷~~所以我說重點本來就是有沒有『推銷、贊同、教導』掛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18:00
還是說你覺得贊同是要發表文章大肆誇獎才叫贊同?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19:00
機,否則沒有的話,為什麼要放上推銷...等等這些文字?C大的推文我基本上不回,因為我覺得不太需要回你。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22:00
到底是詞窮還是不回 我想你自己心裡明白 法律人嘛我懂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7:23:00
反正大家自有公評囉!C大掰掰囉^^
作者: Carlifar (卡莉法)   2015-03-05 17:25:00
台灣會這麼亂不外乎就是這些學法的專幫人走漏洞沒意外的話你會是很優秀的法律人才 但我最不齒這種人加油吧 打笑臉不能激怒人或掩飾甚麼 這招太淺了
作者: jordan0329 (JORDAN)   2015-03-05 17:34:00
版主不是都認同這判決了嗎? 有意見應該去群組申訴吧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05 17:36:00
去群組申訴的也只能是當事者
作者: DFGCE (泠彧)   2015-03-05 17:38:00
某人太好笑了 如果著眼在推銷贊同教導 以後版上都討論爽爽反正討論而已 沒有推銷贊同教導 是這樣嗎?
作者: dino79520 (Dino(迪諾))   2015-03-05 18:04:00
老闆 我的雞排在一份!!!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5-03-05 18:05:00
老闆:DINO小姐 雞排都被你買光了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18:09:00
其實就算是討論掛機好了,老實說,就k大的文章來說,也並沒有在跟你討論如何掛機等等。說真的,水桶人家也是很牽強。你們所謂的不得”討論掛機”其實就是不准人家討論如何掛機等等。但k大被水桶的截文,老實說,他也沒在跟你討論如何掛機等等,人家就是在講當時的狀況,解釋自己不是那麼愛賺錢而已。另外,既然你們認為不能“討論”掛機,那就請連那些在不爽掛機還發文或推文的人一起水桶吧。(當然也許有被水桶啦~只是我不知道)總之,反正版主晚上會說明,就看他說明吧。
作者: DINGYENCHIN (Ting)   2015-03-05 18:12:00
這齣戲演真久(泡茶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5-03-05 18:14:00
上人加持的好茶 (遞)
作者: zxc20057 (風吹)   2015-03-05 18:21:00
歹戲拖棚 是間情嗎
作者: busweetstar (小鐵)   2015-03-05 18:21:00
除了發裝備文外,近一個月推到50的文章
作者: k75131 (FU)   2015-03-05 18:23:00
我很想問…有些id我很少看到他推文,可是為什麼每當有爭議判決時,就會ㄧ窩蜂跑出來
作者: aaa80437 (O-Ha-Na!!!!)   2015-03-05 18:28:00
因為都是專業潛水員~~好了 我要繼續潛下去了(?
作者: MaYawCiru (馬耀‧吉洛)   2015-03-05 18:38:00
沉默的多數 要維護世界和平吧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03-05 18:38:00
要說自己總是特別難,誰臉頰熱熱的很清楚耶科科
作者: lin6613 (lin)   2015-03-05 19:18:00
沉默的多數XDDDDD
作者: pain0 (囧)   2015-03-05 21:27:00
自己都用了還不算贊同喔? 選擇性無視?還是說他想的視雖然用掛機可是我不贊同唷^.<
作者: jordan0329 (JORDAN)   2015-03-05 22:33:00
推推
作者: oneal6110891 (大包)   2015-03-05 23:07:00
我賣宇宙大賢者,不要起爭議啦
作者: ft090646   2015-03-05 23:09:00
.
作者: ggoobbii2002 (國皮蛋)   2015-03-05 23:40:00
ok~~~無論如何,還是很感謝板主願意說出自己的認定理由。謝謝~
作者: qz81247 (香蕉)   2015-03-06 00:25:00
熱鬧喔……
作者: MaYawCiru (馬耀‧吉洛)   2015-03-06 01:00:00
好久沒這麼精彩的水桶公告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3-06 01:02:00
C大講話真衝,討論事情不是比大聲或衝啊~話說版主修改後就沒有異議了,辛苦囉。
作者: dan5120 (別亂Q 屾(゚皿゚メ))   2015-03-06 01:10:00
還好阿 某人不就跳針+玩文字遊戲 0.0從以前的版主選舉後沒看過這麼熱鬧的親友團了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03-06 01:14:00
版主 處理得當 推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5-03-06 01:17:00
版規也是屬於文字遊戲哦~遊戲犯錯要受罰
作者: milerful (彌勒佛)   2015-03-07 01:11:00
真的很熱鬧
作者: OO2 (王小虎)   2015-03-08 17:01:00
好可怕 真恐怖耶 以後我只要說夢到的經驗就會被抓去關比白色恐怖還可怕 保密防諜人人有則
作者: aaa80437 (O-Ha-Na!!!!)   2015-03-08 22:25:00
保密是__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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