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交易相關板規更新(禁止黑卡紫卡交易)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1:25:30
原版規B13
B13【紫卡交易】
交易區僅接受P幣及BBO之道具、點商、金紅黃藍、LUCKY CARD卡片互換,其餘皆禁止。
(禁止紫卡交易) 2014/10/25 修正 公告:#1KIuRf1n
更新後
B13【黑卡/紫卡交易】
交易區僅接受P幣及BBO之道具、點商、金紅黃藍、LUCKY CARD卡片互換,其餘皆禁止。
(禁止黑卡/紫卡交易) 2015/03/25 修正 公告: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3-25 20:32:00
附議
作者: milerful (彌勒佛)   2015-03-25 21:37:00
推 速度真快
作者: uovo (...)   2015-03-25 21:45:00
我突然覺得再過幾個月會把"紫卡"拿掉 只禁黑卡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5 21:53:00
板規跟交易區說明已更新
作者: Clyde0910 (克萊德洞勾夭洞)   2015-03-25 22:24:00
其實紫卡互換是可以做的,雙方都有紫交就簡單多了要不然像我一樣交易區三張底紫,要換一張自己想要的都好難...不如開放板友互換,也不用再去其他平台又賣又買
作者: honorstar (Sam)   2015-03-25 22:34:00
那就是不能包含T了0.0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5 22:35:00
現有的有不少平台 其實不一定要在PTT這弄 再來交換其實感覺也沒啥保障0.0
作者: k75131 (FU)   2015-03-25 22:36:00
要換誰要先放?? 先放的人有風險耶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5 22:36:00
過去平台少 如果有可行的方法 PTT還可以考慮在不違反站規下開放 現在平台多了點 感覺不需要PTT這一定要開放阿
作者: k75131 (FU)   2015-03-25 22:37:00
先放對方買一買就跑了 你能拿他怎樣?? 他大可耍賴說你要賣他DER
作者: Clyde0910 (克萊德洞勾夭洞)   2015-03-25 23:12:00
我說的交換當然是不含T... 我是覺得板友應該還算可以信任啦...而且有在看這板的,應該如果被騙都不會善罷干休吧哈...反正只是建議囉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5 23:15:00
我有看過 就在這版 連幾十塊的東西也要騙= =所以我不建議開放過去wawa卡或是大富翁交換卡片就發生了
作者: zero7810 (aa)   2015-03-26 02:03:00
不建議..沒有互信評價機制 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詐騙糾紛多 版主可能還要花時間處理太麻煩有需求的人在數字網搞定吧~花小錢買保障
作者: thomaski (光明 衰英雄 )   2015-03-26 08:03:00
我只能說 好版友很多 但不可能是100%但是只要出現1% 就夠雞飛狗跳了
作者: ZhaoYun (Trapped)   2015-03-26 10:01:00
那果是登入送的紫卡帳號直接交換呢?例如用三個底紫帳,換一個頂紫帳重練之類的…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6 10:04:00
版上禁止帳號交易
作者: ZhaoYun (Trapped)   2015-03-26 10:08:00
只是問問而已,現在登入送的帳號價值,還不如現金道具。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6 10:09:00
這條更明確的說 是不能違反群組規定 群組規定不能違反遊戲規章 契約 辣椒的規章好像有禁止帳號交易轉讓?
作者: ZhaoYun (Trapped)   2015-03-26 10:19:00
http://ppt.cc/2Q1p 只有禁止不明來源帳號交易。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6 10:33:00
wasabii官網那 帳號管理-遊戲權益宣告-全民打棒球第10 11條
作者: ZhaoYun (Trapped)   2015-03-26 10:41:00
第十條是說 帳密由甲方保管,若轉讓出借產生糾紛,由甲方負責。11是說非法之帳號。還是沒有說不能轉讓…。僅止討論,沒有引戰之意。板上禁示只是怕有糾紛,應該和違返辣椒規章無關。
作者: OPOP5566 (op求敗)   2015-03-26 10:44:00
問題是10-1 就明白指出僅供甲方使用了兩邊解讀不一樣0.0
作者: ZhaoYun (Trapped)   2015-03-26 10:47:00
甲方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5-03-26 11:17:00
謝謝大家的意見 未來如果要做更動時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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