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lcon1014 (忠)》之銘言:
: 因為是單方面的代發文章,我就不備份了。
: 先說結論:
: 1.建議和對方真切的討論當天的調教過程和各自感受。
: 2.接著探索與了解對方為何違反FB聯絡時的禁止事項。
: 3.如果對方沒有誠懇討論的意思或是閃避問題,或是搞消失,那麼上面的對話就可以是依據,並且公佈這個人的網路資訊讓其他人警惕。
: 4.如果對方承認錯誤道歉,這就是你這篇文章最後一段的目的,是否性侵我不表示意見。
看到忠哥這篇時還不知道是什麼事
這幾天案子跑到我手上才知道原來XX的跟我有關啊
先自我介紹一下
林北是 kkcity 跟花魁的 SM 版版主
雖然影薄不過很多事都跟我有關
誠如忠哥所言,這件事
基本上穿上衣服離去,馬上就會發現S變成M了
沒什麼好講的,關於 BDSM 的部份,就是不及格的S與不及格的M
不過我目前是S方的訴訟諮詢人,
原文是以M的角度出發,所看見的事情,
我不知道真相是什麼,
只能就我的角度來平衡一些其他與案情有關的部分:
0. S並沒有避不見面,而是出面承擔責任。目前案件已經進入調解階段
S之所以願意調解,在意的是事件曝光對於其名譽造成影響。
不過我是建議M如果講了什麼亂七八糟的話就吉下去就好了。因為死的會是M。
1. 從我目前手上的證據來看,M在「當下」是自願的,
而實際上也有設定安全詞,安全詞是用手摸一下項圈。
2. 我不確定各位口中的性侵,是指刑法上的強制性交,
或是一般中文裡的性侵。
如果是刑法上的強制性交,抱歉,吃屎去吧,
這位M很高機率只會得到法院或地檢署認證的合意性交而已
3. 如果這位M要來互相傷害公開資料,
我想目前全地球掌握最多資料跟證據的人大概就是我了吧?
事實上,基於我個人的生命經驗,我一開始是偏袒M方的,
但自從我發現M因此而拿翹,
向S在意的根本不是有沒有受害者,
而獅子大開口要求完全不合理的七位數金錢報酬,也無視我的建言時,
我就決定當S方的訴訟諮詢人了。
順便推廣一下,可能這邊很多新人不知道,
全台灣歷史最悠久的 BDSM 站台是在另一個 BBS,
網址是 telnet://libido.cx
註冊十八天後就可以看見 BDSM 版!
這邊並非使用學術網路,
因此要貼 18 禁露點圖片或是約炮、徵主奴我們都是非常歡迎的,
敬邀各位版友蒞臨。
只會用手機不用電腦的板友
iOS 可以下載 Miu Term 這個 app,
Android 可以下載 KeyboardTerm 這個 app,但是都相對難操作。
一進去你只會看到 test 版,要連續上站 18 天才能有完整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