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歡咬人,
不是那種,上下顎撐得開的咬合;
一來酸,二來不優雅。
他喜歡咬人,
在肩膀最靠近脖頸的地方,
像銜起那塊肉。
齒列整齊的下壓著。
不需要痛叫、不需要忍耐、不需要興奮;
但你可以低吟、可以迷戀、可以渾身發熱。
自重生的那天起。
那是用血肉餵養的緊密,
你是我的,在永生的地獄裡,我們一起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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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前就特別喜歡吸血鬼的故事,那些關於永生、重生、從屬與羈絆的情境。
都是充滿權力的。
食物跟獵食者間的關係,自然是不對等的;
下口與否,都由不得你。
好像14、15歲的時候就有咬朋友的偏好,覺得,倘若對方讓你咬的話,應該是很喜歡你吧
。
不過事實證明,咬過的那個大學後就甚少聯繫,沒咬過的相交十多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