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用推文但想講的很多,還是決定用打的。
這件事若以單純「介意來看」,那就只是自己心理疙瘩與否的問題而已。
這部分坦白說: 「你自己爽就好」
但你會拿出來問或是討論,就絕對不是單純「我爽就好」四個字可以解決的。
直截了當的說: 不碰有對象的伴是再基本不過的事情。
這裡我不談所謂道德那些自由心證的鬼東西,而是有伴的對象就是伴隨著 現實面的風險。
今天你遇到一個有男(女)友的,你跟對方玩不巧被發現。當對方要直接找你私了時你要怎麼
這事情不解決,你在社會上就一定要抱著風險,哪天加個油、吃個飯、逛個街等都要抱著路
再來已經結婚的就更好解釋了,「妨礙家庭」這四個字應該很多人耳熟能詳,法律對人有絕
今天出事,對方能制裁你,但你不能。
包括我自己在內,BDSM是很多人抒壓的方式或管道,但這個議題就好像吸毒一樣: 毒品也是能讓人紓解壓力,但你吸嗎?
找有伴的對象風險就是如此,跟道德是完全分開的兩件事。
這讓我想到西斯前陣子的人妻議題,等真的上法院再跟我說「人妻刺激」是同個概念。
但我也要說,這件事在某個前提下「可能」會有例外:就是對方的伴認識你。
當然,不代表這樣就沒風險,但可能可以規避某些風險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