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曾經在與男友因個性不合分手後找了主人,而後該男友(簡稱前任)找我復合的情況
當時其實我找主人時我和前任還有聯絡,並不算是有斷得很乾淨,但我自認為與前任已經
回到朋友的互動,理性上也知道我無意與他再交往。在對方正式提出挽回時,我剛與主人
開始關係
我認為我的問題是我並未完完全全處理好上一段與前任的關係就找了主人,並且由於我前
任是處男+香草,我們在一起時我也從未真正認真的溝通我這方面的需求(其實也是自己
直覺的知道他不會是主人,另外對方對性有些避諱與保守,很難開啟話題)
在前任提出複合時,我非常痛苦的決定:坦承
我要坦承我其實已經有個主人,我們有性關係,而且實際上在交往時,他完全不能滿足我
這方面的慾望
後續的結果是,一開始他努力去逼自己接受、說他可以學習、他願意改進,後來經歷了一
段拉拉扯扯、糾纏不清與痛苦的溝通後,我們最後也並沒有複合,我們都非常受傷。我經
歷了非常混亂的一段時間:身為性少數,前任不能理解為什麼我可以與沒有「愛」的對象
發生關係,這讓我產生很多自我質疑。他在分手過後很久說,他認為我很「髒」,相信沒
有人在被自己曾經在意過的人這麼說不會痛苦
回到妳的問題,雖然我依然有些虧欠前任,但我覺得我做對的一件事是坦承。坦承才給了
彼此機會真正看清楚事實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慾望,慾望能驅使我們做很多事情,我同意人並沒有那麼高尚、而且道
德也不過是多數人(社會)所定義的一個規範。關係可以有很多種形式,有符合多數人定
義的(情侶),也有不符合定義但仍然存在的(主奴)
因此,有主人並不是錯、需要主人也不是錯、同時有兩位也不是錯。但是,不坦承是大錯
,妳沒有能力承擔關係中應有的責任:在關係中坦承,才能促進溝通,並推動關係往更舒
適的方向走。若坦承後產生歧見,也無法良性溝通與協調,那麼趁早結束不適合自己的關
係對彼此都是好的
不坦承等於不願意溝通,或是沒信心溝通。鴕鳥心態處理事情長久下去只是增加彼此的距
離,因為沒有人能猜出對方真正的心意或需求,情侶日常如此、性需求亦是
回過頭來,我認為妳在未跟男友坦承前就跟主人發展關係,這樣的行為回歸長遠考量,僅
僅只是解決眼前妳慾望無法被滿足的問題而已。若是行事只想考慮眼前,不想著要承擔責
任、讓關係長久,最終不論是男友或是主人都有可能離你而去
好好思考吧,我相信妳依然在意男友,但妳需要好好釐清自己真正的需求,也需要學習承
擔關係的責任。而非短視的向外尋求解答。這會很痛苦,但我相信時過境遷對妳會成長,
男友也能得到他應有的那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