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幼教法規定,大班至少要有1位擁有教師證的「幼教師」,但有立委主張修法,要廢
除這項規定,保障教保員工作權,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持反對意見,認為5歲幼兒即將
進入國小,應該維持原條文。最後在教育部堅持下,修法採暫踩剎車,送朝野協商。(陳
映竹報導)
立委提案取消幼兒園大班需有1名幼教老師規定,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立委提案《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案,教育部長蔣偉寧認為,幼教老師在大班教學,對幼兒學習非
常關鍵,不宜刪除。
修法爭議過大,幼教學者質疑教育品質會倒退二十年,教育部認為不妥,立委們的意見也
相當分歧,沒有共識,最後送朝野協商。
對於教保人員的工作權相關配套,蔣偉寧說,原訂托兒所改制幼兒園有5年緩衝期,考量
現職教保員修習幼教師資課程並取得教師資格還需要時間,可能來不及在105年前完成,
建議延長緩衝期年限為8年,也就是到108年才生效。
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修法無-幼教師-教長-不宜刪除-041037169.html
個人感想:該法案看起來暫時被擋住,希望教育部長可以繼續堅持下去,不要圖利資方
請辛苦的教保員們真的快點去進修早點取得合法教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