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於公家機關
有打算請育嬰留職停薪
但有些問題不慎了解
又不想太早問人事
怕還沒確定前搞得人盡皆知
爬文後發現大部分都是討論勞保部分
希望公務人員媽咪可以分享一下
(之前去過公務員版但回應不多 因為是重大決定 所以想再多聽聽大家意見)
因為目前我是以我的名義居住在宿舍
若日後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話
我還可以繼續住在宿舍嗎?
依照宿舍管理手冊第10點但書似乎是可以的
不知是不是還有其他法令或函釋我沒注意到
另外有使用政府優惠房貸也不能住宿舍
那如果是使用公務人員貼心相貸(信貸)會不會影響住宿舍?
還有請育嬰留職停薪需要任職滿一年 且配偶須有工作才行
可是我配偶剛換工作
是只要配偶部分有工作可以開在職證明即可
還是配偶工作也要滿一年??
最後因為我的工作單位遇缺不會找約聘補人
所以日後請假機關人力會短少
很擔心請假時被長官駁回
請問要怎麼向長官開口會比較好
如果被打槍要怎麼說才不會得罪長官又把話說得漂亮
(本身不善言辭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