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懷孕] 有媽媽讓外傭照顧寶寶的經驗嗎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6-30 16:53:36
原po遇到的問題跟我很像,不過本人剛好身為專業人員,
關於外籍看護工及外籍家庭幫傭的部份想跟版友們分享,
也請原po參考看看。
※ 引述《hyposoar (皮皮人)》之銘言:
: 目前是第一胎 這周就要30w了(預產期9/13)
: 由於生產後預計兩個月就回到職場工作
: 所以一直一來為了白天要如何照顧寶寶很傷腦筋
: 我的公婆跟老公都是上班族 父母兄弟也是
: 有空的人又有體力的只有老公的外公外婆
: 但是他們不願意照顧寶寶
: 我也從不認為照顧寶寶(而且還是曾孫)是他們的義務
: 所以完全尊重他們的意願
: 一直以來都很積極的在找保母跟托嬰中心
: 目前是有一兩個長輩推薦的保母人選
: 但是地點都在離家約半小時的車程
: 我個人比較偏好托嬰中心
: 這個星期也打算開始參觀周遭網友推薦的托嬰(住台北市大安區 像橘子樹等等)
個人也是偏好托嬰中心,
不過長輩對托嬰中心的印象都不是太好,
如果可以,建議你和長輩一起去參觀,有時候長輩的經驗還蠻派得上用場的,
會注意到一些我們晚輩沒想到的細節。
: 昨天公公詢問我托嬰中心價錢 我說北市約20~25k左右
: 他說不如請一個外傭
: 我們家族老人家很多 也都住附近
: 所以申請外傭很ok
: 公公一直說他不想再做家事(公公57歲 上班族)
: 而且公婆家有養狗 狗都在地上大小便
: 常常回家就滿地便便
: 如果有外傭就可以照顧孩子兼整理家裡
: (我們沒有同住 但住在樓上樓下)
這樣的想法並沒有不對,只是想幫你省錢。
: 老公的外婆也贊成(走路到外婆家1分鐘)
: 首先她也期待外傭可以幫忙她做一點點家事
: 再者是因為之前老公的太婆(外婆媽媽)長期住院
: 他們請的外傭很棒 負責又對大家好 還會主動做點心給家族的人吃
: 一請就是十多年
這邊才是問題,
一般民眾會以為雇主申請來的許可而聘用的外籍看護或家庭幫傭做的事情都一樣,
事實上不然,兩者的工作範圍是有落差的。
外籍家庭幫傭資格是看點數或是家中有3歲以下三胞胎以上的多胞胎。
點數表可以自行估狗,總之要超過16點。
外籍看護工資格是被看護者依照巴氏量表評量且診斷需要24小時照護,
或被看護者為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現行為12項)之一者。
再者就是雇主申請的家庭幫傭聘僱許可,僅限同一戶籍地址,
外籍看護工是可以隨著被看護人移動,但是外籍家庭幫傭就不行,
所以外籍看護工不能去老公外婆家打掃(從事許可外工作),
否則雇主會被勞工局開罰3-15萬;
外籍家庭幫傭也不能去老公外婆家打掃(違法僱用外籍勞工),
否則雇主會被勞工局開罰15-75萬。
: 但我從以前到現在不管是工作也好
: 自己住院也罷(住了四次院)
: 常常也看到不好的外傭
: 我對外傭並沒有偏見
: 當然我也認識很棒的外傭
: 只是我覺得這種不確定性讓我很擔心
: 我跟公公說但我們白天完全沒人在家 這樣外傭有沒有在顧孩子都不知道
: (因為我之前雇主請的外傭故意把飯倒掉 讓孩子餓肚子整天
: 只是因為餵孩子很麻煩)
: 結果公公說「送到托嬰中心還不是不知道他們對孩子做什麼」
: 當下我真的無言
這個就跟上述我說的一樣,試試看帶著他們去參觀托嬰中心。
其實以他們的年代,當年的托嬰中心真的讓人很不安,
他們會有這種疑慮也是情有可原,希望原po可以再多跟長輩溝通,
我反而覺得他們會這麼信任外勞讓我很訝異呢(笑)
: 所以我說不然白天請外傭跟寶寶到老公的外公外婆家
: 這樣可以有人看著她顧寶寶
: 閒暇時還可以幫忙外婆做家事
這個是違法的。上面有解釋了。
: 但是老公的外婆又不願意有外人一直在她家
: 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
: 只好加緊馬力找托嬰中心
: 但還是想問各位家裡有請外傭 來照顧寶寶的經驗嗎?
: 不曉得你們的經驗怎麼樣
: 或者會不會推薦其他人這樣做?
只能說從我入行到現在,外勞好不好真的是運氣運氣,
就跟台灣老闆請員工一樣,都是運氣。
正常情況下,在我職責範圍內,我會盡量媒合,
用一些人資常用的方式去篩選出雇主需要的人才,
不過就像家裡做仲介的c版友所述,缺工的時候.....只能求神明保佑囉 :P
至於推薦大家請外勞與否,
其實以國家政策面來說,外勞實屬「補充性人力」,
也就是說,是台灣人請台灣人請不到,才開放外勞讓台灣人請,
所以這絕對不是推薦不推薦這麼簡單的問題。
早期法規不是很完善,
加上台灣員工長期忍耐雇主的低成本策略也悶不吭聲的經驗使然,
很多仲介業務為了賺錢,會灌輸雇主們一個觀念:
「外勞比較省錢,且比台灣人還笨好管理。」
因而外勞在台人數節節攀升,違背了補充性原則,也忽略人權,
目前政府是蠻積極在介入處理外勞仲介與台灣雇主之間利益交換的亂象,
外勞輸出國也漸漸走向開發中,現今請外勞已不再有便宜好管理的優勢,
其實製造問題的層出不窮,我蠻多客戶都是被外勞欺負呢(嘆)
所以如果有資格申請的人,到底要不要請呢,
這部份我會建議雇主必須要有個觀念:
「雇主須負擔所有外勞管理責任,而非仲介或政府。」
想清楚了再簽約吧,別被業務的話術洗腦了。
: 或者有沒有另外推薦的大安/信義區托嬰中心呢?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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