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連著請育嬰假的問題

作者: boboting (ㄅㄡㄅㄡ)   2014-08-14 06:18:42
有好多麻麻對於有2個寶寶請育嬰留停假及津貼不太清楚,剛好本身也碰到相同情況,
將所得到的資訊分享給麻麻們:
剛好前幾天打去勞保局問了,「勞保局」說他們只負責發放「育嬰留停津貼」,有關於
「育嬰假」的部份是屬於「勞工局」的範圍,當然我也問了勞工局下列三種情況:
1.生大寶,3歲前育嬰留停二年;生二寶,3歲前育嬰留停二年
在二寶生出來前先把大寶的育嬰留停二年請完的話,這樣二寶也可以請二年的育嬰
留停,也就是二胎加起來共可以請四年的育嬰留停,二胎各別請的假的前半年可各
別領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
2.生大寶,3歲前育嬰留停未滿二年,生二寶,3歲前育嬰留停需扣除二胎重疊時間
二寶生的時候剛好在大寶的育嬰留停期間的話,二寶的育嬰留停就不能請滿二年
原po麻麻就像這個狀況,大寶請101.09~103.09,二寶103.02出生,所以二寶能請的
是24個月扣除重疊的7個月剩1年5個月,也可以說是二寶生之後留停時間加起來最多
二年,如果要連著請假,建議:
大寶 請101.09~103.02 (101.09~102.03領大寶的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
二寶 請103.02~105.02 (103.02~103.08改領二寶的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
3.生大寶,生二寶,育嬰留停二年
如果二胎都生完了才請育嬰留停的話,二胎加起來最多只能請到二年,也就是同樣有
2個寶寶,這一個方式能請的時間最少...(以前一直以為不管什麼時候請,大寶二寶
加起來可以請四年,所以我是在二胎都生完了之後才開始請的..><")
比如大寶101.09生,二寶103.02生,103.03開始請育嬰留停,建議的方式是
大寶 請103.03~103.09 (領大寶的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
二寶 請103.10~105.03 (103.10~104.03領二寶的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
因為「育嬰留停假」只要經過雇主同意在寶寶3歲內可分次請假,所以建議先拿津貼
之後剩下的一年就可以視各位麻麻的情況看是要繼續請或分次請啦!!
以上如果不足的再麻煩知道的麻麻補充
※ 引述《peggy1209 (peggy)》之銘言:
: 我生完大寶後從101.9開始請育嬰假 到103.9 今年103.2 二寶出生 原本是預計103.9之後再續請兩年到105.9
: 不過申請後人資告知因為兩胎有重疊到 所以只能請到二寶滿兩歲也就是105.2
: 想請問有沒有媽媽也是像我這樣的情況呢?因為想說育嬰假是寶寶三歲內可以請兩年 一定要從二寶一出生開始算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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