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工作環境人員卡的很緊
包括我和A.B兩人,共三人輪兩班(早、小夜班)
A從懷孕起上純早班(未看到心跳先公佈),預產期在12月(11月開始留停),所以到她生產前小夜班就由我和B分攤上~
但最近發現自己也有四週了,是第一胎,因為和先生都三字頭年紀,很期待也很努力有了,但懷孕以來一直上小夜回到家休息大概12點多,且又還沒滿三個月,內心很糾結要不要說出來~該在什麼時間點說比較好@@a
擔心未滿三個月說對小孩不好,且A可能被迫提早留停或暫時換單位,目前的單位沒法負擔兩位孕婦(這是懷孕前就知道的)
但不說又只好一直上小夜到三個月後了,怎麼辦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