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re006828 (布布恰恰)》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若在生產前"曾經"保勞保超過280天(不過有間斷,不是連續,不過有超過280天)
: 但距離已超過2年的時間,這樣還能請領生育給付嗎?
: 剛爬文有看到保險超過280天只是其中之一的條件,再來是"生產時有勞保"
: 或者是"受孕時具有勞保"
: 那我現在去工會勞保,還來得及嗎?
謝謝各位的答覆,不過詳情大約是這樣的~~~
1.曾經間斷的保勞保超過280天
2.有勞保工作辭掉了,換了工作無勞健保
3.無勞健保的工作辭掉了在自家燒烤店上班,結果沒多久就懷孕了QQ
不過因為沒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所以不曉得能不能到工會保勞健保?
流程大約是這樣,打電話到勞保局問也是叫我覺得有資格就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