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因狀況有點急,
明天我必須繳其所有的資料,
才可以在10/1日請育嬰留停。
我想在10/1請育嬰留停6個月,
這樣期滿是在明年3月底,
但我現在肚子裡的二寶預產期是3/20。
我的問題是:
二寶會在我請育嬰假的時間內出生,
這樣我還可以100%領到生育津貼2個月嗎?
順便一提…
這次懷孕真的很不舒服,
上班一直被操到,已經肚子連痛4天了,
好不容易休了一天,又操2天…
已經累到連走路都沒力氣了…
我的工作,不管有沒有小孩,
主管都是很沒有同情心的…
是該好好為二寶、為大寶、為家庭做好以後的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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