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陪產假可補假 不怕被A

作者: wfyoy (魚~*)   2014-09-05 11:10:43
為人父的準爸爸們有福囉!陪產假碰到周休二日、國定假日,也可以補假。勞動部近日上
網預告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放寬陪產假申請條件,先生可以在太太生產日
前後的15天內選擇3天休假,且不包含周休二日與國定假日,陪產假將不再被「A」了。
新規最快10月上路,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去年新生兒人數19萬4939人,前年龍年23萬
4599人,大前年則有19萬8348人,陪產假放寬,受惠人數估計約有10多萬人。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現行規定,陪產假要在配偶生產日前後2天的5日內,選擇3天請
假,若遇周休二日、國定假日、例假,不另外給假。
舉例來說,太太星期五生產,先生若從星期五開始請陪產假,以前最多只能請到星期日,
等於周末2天的陪產假被「A」了。但新規上路後,扣掉周末例假日,先生最長可請假到星
期二,前後休5天,若剛好又遇上國定假日,還可多增1天。
明年起,只要國定假日碰到例假日一律補假,以端午節為例,雖然落在星期六,但星期五
可補假,可連放周五、周六、周日3天。若太太在星期四生產,先生除當天陪產請假外,
還可以在星期一之後再請2天假。
另外,過去有不少產婦曾遇過產前2周陣痛,以為要生了,先生趕緊請陪產假,結果孩子
還沒生出來,原本的陪產假只好改請事假、家庭照顧假、例休。因此這次的修法,將原本
分娩當天及其前後2天的規定,放寬為生產日前後的15天,讓陪產假更有彈性。
新聞來源:http://ppt.cc/~K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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