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銘言:
: 我看不懂這到底有什麼問題
: 今天政府有心要整頓保母這塊
: 把無照的都列入管理
: 並且訂出通案的管理規則
: 應該是好事呀
: 難道給無照的帶,出事了,再來哭說政府為什麼都不管有比較好?
: 看看這辦法
: 第四條規定 應該要訂契約、要接受訓練等等
: 第六條規定 托育的時間怎麼算
: 第七條規定 托育的人數上限
: 第九條規定 保母資格的限制
: 怎麼看這些規定都沒有問題
: 不僅保障家長,小孩,甚至也保障保母
: 至於前面有人討論到什麼全家要鋪軟墊
: (鋪軟墊不好嗎,多點保護不好嗎)
: (至於說什麼起火更容易燒,那不可以買防火材質嗎)
: 要弄逃生標誌
: (當然是給大人看,去過消防體驗就知道,火場有多黑)
: (就算在自己家都可能會找不到方向)
: 鐵捲門等等設備問題
: (鐵捲門誤夾死小孩案例可多了,預防一下不好嗎)
: 我站在家長立場來看
: 如果保母家環境更安全,對小孩保護更完整有什麼不好嗎
: 有心想要經營保母事業,花點錢把環境弄得更好
: 對大家都好不是嗎
: 沒有心要做的,也正好趁這個機會轉去做別的吧
: 說什麼會消滅保母的
: 想太多了吧
: 社會上就是供需平衡
: 目前看到定收費上限的好像也只有台中?(看各網友討論)
: 似乎是1萬3?
: 如果以這法規來說
: 日間托育最多4人,每人收1萬3,每月就5萬2,跟一般上班族薪水也接近了
: 看不懂問題在哪
: 或許需要寫出更多不合理處
: 才能讓大家來支持吧
http://i.imgur.com/bsyrf8q.jpg
http://i.imgur.com/ihbD987.jpg
單就這張檢核表來看
我覺得對環境的要求並不過分
反而覺得只要家中有幼兒都該注意這些耶
地墊的部分 就字面上看起來也不是整間房子都要鋪滿
只是其他部分規定就....
有些真的會有身為保姆等於成為次級公民廉價勞工的感覺啦 (ˊ_>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