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登記制的新規定,真的是家長的福音嗎?
目前系統保母們主要抗爭的點有幾項
1.環境考核過於嚴苛:
版上已經有很多關於環境的討論,
當然對於保母環境應該要注重安全有如托嬰中心或是營造有如家的感覺,
純屬見人見智,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但有部分問題出在於各區域的標準不一.
有些區域保母的訪視員,會要求保母住家"每一個房間"都需要拍照進入,
嚴重侵犯保母及其家屬隱私:
以及托育兒根本不會接近的地方,也要求做上防護措施,
這對許多居家保母而言,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畢竟許多婦女會選擇從事居家保母,往往都是不方便外出工作,
為了貼補家用不是?
當然,有能力的也是可以做好環境評核的部分,
(我自己的托育空間初期投資就超過5萬了)所以環境問題我不深入
2.托育人數的限制:
這是立意非常好的的規定,舊制是保母一人可以托育2Y以上2個,2Y以下2個
保母自己小孩上學則不計入名額,最多可以托育"他人"小孩4個,
若是聯合托育,兩個保母在同一個住址內,一樣上限4個,只是沒有年齡限制
即可以收4個2Y以下.不過有能力及運氣收到4個小孩的保母,事實上是少數
絕大多數的保母,為了維持品質,頂多1對2或3,不要再說保母帶4個可以賺
5-6萬這種事情了,那是超級少數.就算是夫妻倆的聯合托育,收入也頂多跟
一般雙薪家庭差不多.
再來是新制,新制是在舊制上追加了,與保母同住有6歲以下小孩,
(包含孫子,妯娌的小孩,即使不是自己顧的也會算進去)
不論有無上學,均佔了兩個名額,
如果有兩個6歲以下,都有上學的話則可以容許收一個日托或臨托,
但如果是一個上學,另一個沒上學,則不能收托了.
這等於逼家裡有年幼孩子的保母,為了收入必須把自己小孩送去外面
(有幼兒的媽媽大多是為了照顧自己小孩,又為了兼顧收入,才當保母的)
這樣,等於逼退了年輕保母,有人會有如此大愛嗎??
還是逼兄弟分家,不能三代同堂?沒錢房價高,還是要想辦法搬出去?
更何況,家長自己照顧小孩有育兒津貼,送保母有托育津貼,
但是身為保母,照顧自己的小孩,卻"沒有半毛錢",保母是次等公民嗎?
接著,新制是要求全日托(24小時)及夜托(純過夜)的托育兒也會佔了
兩個名額,用意是為了怕保母"太過勞累"而產生意外,用意很好.
但這個社會上,不是只有朝九晚五,周休二日的上班族
請問,需要輪班的服務業?醫護人員? 做二休二的作業員?
可能一天要兼3份工作的單親?需要出差外地的員工?等等特殊行業的家長們
請問,當收一個24小時的小孩是2萬五,收兩個日托的小孩合計是3萬,晚上還
可以睡好覺,若你是保母,你會選擇哪一種??
沒錯,這社會上的確還是有"很有愛"的保母,願意幫你照顧小孩,
每年還是有很多人投入保母行業,保母很多不難找
但是新制勢必會排擠掉許多肯接保母,讓家長的選擇變少,
就跟醫護人員還是很多,但都在治醜人不治病人一樣
3.托育費用的限制:
對家長而言,的確可以避免遇到漫天喊價的保母,
但是當你努力工作12小時跟打混10小時(因為都屬於日托)
,都一樣只能領一萬五,請問你會選擇哪一種??
保母服務的是幼兒,是活生生的,有脾氣有各種氣質的,有好帶的也有很盧的
不是做罐頭,每個家庭每個孩子,需要的照顧不同
但是,一棒子把服務業的薪資打齊,大多數的人會選擇哪一種工作態度呢?
這是人心問題啊~保母也是人,不是聖人.
到時候各位家長們只能祈禱自己生的小孩,好養又可愛,免得被退貨了
另外,當初政府推動社區系統保母,除了協助媒合,
還有提供托兒意外保險及兩年一次的免費體檢,現在卻研擬要取消掉了
保母要自己付高額的勞健保,現在連體檢跟保險,都要自費了
繳稅是公民義務,我不反對,但是配合政府的規矩保母,卻要被剝奪掉原有的福利
請問修馬路的工人有勞基法保護,保母有嗎??
同樣屬於家事幫佣類的家事服務員,月子媽媽,不需要課稅,不受政府規範,這樣對嗎?
原本守法守規矩的保母們,卻不如黑牌保母,就算黑牌也是要有檢舉才有處罰,
而有登記的卻處處受限
今天,保母訴求的不是政府不要管理,而是要求合理的制度.
為了12月的制度,有許多保母只能退掉自己手上的托育兒,
跟家長辛苦建立起來的信任關係瓦解,對家長而言,好不容易有信任的保母
卻必須另尋保母,重新建立關係,對小孩而言,離開熟悉環境去適應新環境
真的是好的嗎??甚至,有的保母為了家長要求,只好轉入黑牌保母
請問登記制的不合理制度,是否本末倒置
是的,我們不能用"以後找不到保母"這種話來威脅大家,但是請各位家長們想想
這十年來的醫療界人才流失的情況,這就是保母界的未來